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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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名称 | 青莲路528号控制中心北大楼一楼北侧通道场地和郡杨路96号C幢一楼工具间5年租赁权 | ||
租赁底价 | 2.64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4ZL101309 |
保证金 | 79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 | 2024-11-28 至 2024-12-06 | 租期 | |
业主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 ||
项目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12 | 类型 | 公房出租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2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2-06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标的无权证。
④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看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和周边配套情况,对该物业做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人申请租赁该物业前应充分了解该物业现状,愿意承租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和损失。 ⑤租赁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9%。(因税法规定受让方无法接受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本合同不含税租金保持不变,承租方应支付的税额和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新承租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杨老师13616569806。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房屋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 ||
出租方案 | 1.水、电费应向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单价以出租方或出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收取标准为准,每季度结算一次。 2.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开通出租方指定的刷卡支付方式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消费款结算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步签订。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企业法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租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且无限制条件的个人或在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且无限制条件的独立法人(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900元。 | 履约保证金 | 按成交价(年租金)约10%收取(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签订合同七日内付清。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47300574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青莲路528号控制中心北大楼一楼北侧通道场地和郡杨路96号C幢一楼工具间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详细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控制中心北大楼一楼北侧通道场地和郡杨路96号C幢一楼工具间 | 所属单位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
面积(㎡) | 资产概述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335590003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