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金额
16395.6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1-06-16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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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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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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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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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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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4415814569195172106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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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投资额(¥163,956,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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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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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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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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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完税证明、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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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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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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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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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参照水利部司函《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场调查及询价,按标准下浮75%计费,确定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费总计为42.4132万元整,最终金额以陆丰市财政局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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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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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指定中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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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中程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汕尾市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宇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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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理由
我站通过在本地开展业务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企业的实际服务情况进行咨询,广东中程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汕尾市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宇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等三家公司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在陆丰市地区设有办事处,实力较强,信誉、口碑较好,经验丰富,报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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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2021-06-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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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陆丰市慢性病防治站 (0660-898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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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用户需求书-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pdf 会议纪要-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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