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4.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项目
第三 方检测和监测
忖标人。广川三源实业扌
尸标代理机 广州永安工阜膏哩有限 A
日 期:2023年9月
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440118-04-01-8223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正源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正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外环路接驳荔新公路附近,增城区委党校和清燕小学旁。
2.3 项目规模:项目选址地块性质为 M1 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约 13541.98 平方米,规划 建设用地面积约 10898.09 平方米。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为 31256.61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 24655.13 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不大于 4.0,绿地率不大于 20%,建筑密度不小于 35%(具体建设指标以正式项 目规划报批文件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 2,042,240.00 元。
2.5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 用之日止。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 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 应的执行计划。
2.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 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 测、消防检测、智能化检测、道路检测、园林绿化检测和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 除以上工程检测和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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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和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和监测工作 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 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 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 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 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1)、(2)(3)项其 中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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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 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 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 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 单位认证范围:包括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如投标人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 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息取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网页截图)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 内容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 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其中 1 家单位为牵头 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 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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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 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 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 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 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 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 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 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公示期为 3 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 1 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 的最后 1 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 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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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
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
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备案,只要系统显示已报
名成功,并且在投标函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即可);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
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
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
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7.3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的信息为准。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
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
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
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注: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日程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
排。
9.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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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 门:广州正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6628396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 路 20 号 6 楼 601。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正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66289369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 20 号 6 楼 6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0-82217860 转 607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 10 号 1105 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正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66289369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 20 号 6 楼 601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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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 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 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 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 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 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 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 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 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 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 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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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 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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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
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 的,
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
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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