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KJDX-2013-SB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三号会议室
采购项目内容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 |
1 包:传感器模块、创意之星标准版、FPGA开发板等 |
南通科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479800 |
2 包:示波器、频谱仪、万用表 |
北京金瑞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5000 |
4 包:超声波破碎仪、高速台式离心机、马弗炉、微波消解仪等 |
呼和浩特市摩尔试剂有限公司 |
350000 |
6 包:液相色谱仪及配件(进口) |
北京博普特科技有限公司 |
340000 |
13包:液体动压滑动轴承实验台、创新组合模型、气压传动与控制实验教学培训系统等 |
南通科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1529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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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名单 |
陈培民、于春梅、王金铣、张 君、谷芳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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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郭志强、季 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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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员 |
张灵福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471-4192048
2.2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0471-6676523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