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5,000.00
-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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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本项目采用取费比例报价,投标人结合市场物价及自身优势自行测算利润对每月的管理费进行取费比例报价,以投标方月销售总额(含顾客用餐、职工用餐、公务接待用餐、体检中心用餐以及院方其他临时性用餐等)的X%(中标比例)作为月管理费(含房屋租金6295元/月、设备折旧费5667元/月),若管理费低于11962元/月,则按11962元/月缴纳。设月销售总额的4.5%为此次竞标的最低限价,投标人的管理费取费比例报价不得低于4.5%,否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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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 1(项) |
- (1) (一)一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2) (三)特定资格条件:(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2)供应商具有五年以上餐饮经营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团队,具备承接100人以上的就餐接待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团队人员花名册及人员厨师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3)业绩满足①或②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①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食堂承包业绩。(供应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往来发票(至少一张)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 ②供应商具有正常营业的10桌(10人/桌)及以上的实体餐饮店面。(供应商提供店面地址、电话、3张以上实体店面照片、店面营业执照、店面租赁合同(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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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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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9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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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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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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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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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638202244
- 注: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之前向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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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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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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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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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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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取费比例报价,投标人结合市场物价及自身优势自行测算利润对每月的管理费进行取费比例报价,以投标方月销售总额(含顾客用餐、职工用餐、公务接待用餐、体检中心用餐以及院方其他临时性用餐等)的X%(中标比例)作为月管理费(含房屋租金6295元/月、设备折旧费5667元/月),若管理费低于11962元/月,则按11962元/月缴纳。设月销售总额的4.5%为此次竞标的最低限价,投标人的管理费取费比例报价不得低于4.5%,否则报价无效。举例说明,假设投标报价为5%,月销售额为10万元,则月管理费为11962元,假设投标报价为10% ,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则月管理费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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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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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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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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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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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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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992214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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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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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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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094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