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建·凤栖学府项目二期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陕建·凤栖学府项目二期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陕建·凤栖学府项目二期公区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质疑一: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什么未响应市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

疫情过后,最低价中标,建筑公司举步维艰,恳请把中标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加上,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此外,‌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家统计局对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建筑企业的具体标准:‌

营业收入八万万元以上至六万万元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八万万元以上至三千万元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三千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质疑二:

开银行银行投标保函的情况下,重庆富民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彩打出来的原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

回复:一、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不满足,投标人应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

问题2:非现金60%全抵房?没有其他补偿?

回复: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没有其他补偿。

问题3:非现金60%全抵房?没有保理

回复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没有保理。

问题4:请明确付款方式,现金比例,抵房比例.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5:非现金60% 就是抵房60%  2400万项目抵房1440万?这符合国家规定吗?这不明显的垫资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1.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4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  请明确一下是60%的抵房吗?这比例也太高了吧

回复: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

问题7:1.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4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  请明确一下是60%的抵房吗?这比例也太高了吧

回复: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

问题8:工期150天?具体时间是

回复: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问题9:项目具体的进度款付款方式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10:项目是几轮回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1.清单编码011104002001和011101002002木地板安装和强化木地板安装单价分别82.41元、109.96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是不是组价有误,请招标人仔细核对。2.所有的石膏板吊顶也明显低于市场价,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此条不做调整。

问题12:1、合同6.1条款:业主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6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4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此条款含糊不清,现金方式不高于60%到底是多少,10%也是不高于60%;非现金不低于40%,90%也是不低于40%。请业主阐述清楚现金和非现金的具体比例。2.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应该修改为业主同期成交价格。

回复:详见补遗1。

问题13:1、合同6.1条款:业主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6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4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此条款含糊不清,现金方式不高于60%到底是多少,10%也是不高于60%;非现金不低于40%,90%也是不低于40%。请业主阐述清楚现金和非现金的具体比例。2.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应该修改为业主同期成交价格。

回复:详见补遗1。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 6.1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6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4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修改为“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40%,非现金比例不低于60%(非现金方式采用抵房(商业或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

注:本通知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重庆博腾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渝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0000120240812001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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