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图审查(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8: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II等大(2)型灌区工程,引水枢纽工程和提水工程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或 4 级。灌区范围涉及来宾市金秀县、象州县和武宣县等3个县,设计灌溉面积59.2万亩(自流灌溉面积 48.7万亩,提水灌溉面积10.5万亩),其中保灌20.0万亩,改善9.0万亩,新增和恢复30.2万亩。工程供水范围为象州县的大乐镇、马坪镇和武宣县的金鸡乡、二塘镇等4个乡镇。灌区骨干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重建引水枢纽9座;新(改)建泵站3座;新建2处连通工程,总长为16.94公里,配套建筑物49座;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输水骨干渠(管)道104条,总长655.12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253座,斗口1803座;新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工程1项。总投资约453830万元。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暂定为1444日历天,具体为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直至所有施工图审查通过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上述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柳江西、石祥河灌片、罗柳、运江东灌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一、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环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征地移民技施阶段图纸;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等;
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审查依据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三)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七)复核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三、其他服务:(一)招标阶段:根据业主要求对招标设计文件提出咨询指导意见;(二)施工阶段:根据业主要求提供对设计变更方案审查等工作,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大型灌区或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包含EPC项目)或审查业绩(需附以下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