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2024—JLWYJY—F2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wyjy-f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4JLWYJY—F2001

 

就以下项目在已有库内24家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WYJY-F2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确定分为3包(肉类、蔬菜、调料),每包3家供应商中标,2名采用轮换制,第3名备选。在2024-2025年度提供副食品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货品,其中肉类400万元、蔬菜类150万元、调料类50万元。

序号

货物类别

货物明细

1

肉类水产、冻货半成品类

牛肉、羊肉、猪肉、兔肉、鸡肉、鸭肉鱼、虾、冷藏肉火腿肠、腊肠等

2

果蔬豆类、奶制品蛋类饮料类

蔬菜、水果豆浆、牛奶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

3

调料干货类

大蒜、干辣椒、盐、酱、醋、八角等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12包许可范围须含冷藏、冷冻);2023年12月1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不再要求须含冷藏、冷冻。

(七)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北京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的银行转账凭证)。

(八)投标供应商具有北京市的车辆(至少需要一辆运输车和一辆冷藏车): 自有车辆的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照片;租赁的车辆提供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和车辆照片。

(九)投标供应商为《卫戍区副食品供应商目录选择适用范围》中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816日至822日,每日上午9: 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情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不需要提供第3项;

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免费领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9108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9109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情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9109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情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李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863031010-66863030

移动电话:1381112666413522180968   

   真:010-66863121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人:干事         

办公电话:010-66863025   

移动电话:132409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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