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12748.6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48.62万元
招标公司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辉萍138995008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桂英0993-6019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65422323032700088003)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3】131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2748.6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新建取水首部1座,钢筋砼暗渠6.55km,安装DN1000-DN1200供水管道20.59km及检查井,流量井等附属构筑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32700088003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总工期: 51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五方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业绩)。 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5)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市政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施工班组成员:需提供施工技术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提供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如有些省份无相关岗位证书可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或网页截图) (5)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6)设计班组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投标其他条件:(1)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及五方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业绩)。(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5日到 2023年07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湾市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丝路明珠综合楼10幢3层301室)
联 系 人:王辉萍联 系 人:冯桂英
电 话:13899500806电 话:0993-601988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200158937@qq.com
2023年07月0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422323032700088003)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3】131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2748.6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新建取水首部1座,钢筋砼暗渠6.55km,安装DN1000-DN1200供水管道20.59km及检查井,流量井等附属构筑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32700088003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总工期: 51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五方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业绩)。 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5)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市政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施工班组成员:需提供施工技术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提供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如有些省份无相关岗位证书可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或网页截图) (5)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6)设计班组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投标其他条件:(1)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及五方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业绩)。(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5日到 2023年07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思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湾市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丝路明珠综合楼10幢3层301室)
联 系 人:王辉萍联 系 人:冯桂英
电 话:13899500806电 话:0993-601988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200158937@qq.com
2023年07月0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