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ndzqgf-lw-2023-00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中国电建西北院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
制氢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建安劳务III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NDZQGF-LW-2023-003)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国电建西北院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建安工程劳务三标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工程资源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清水营矿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标段直流侧装机容量为约47.805MWp
2.3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2.4招标范围:
本光伏厂区标段内的土建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进场道路和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35kV集电线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逆变一体机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
(2)负责本标段电缆、图像监视系统、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集电线路等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二次转运及安装工作;以及工作范围内设备试验、调试、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及并网试运行工作;高压电缆及光缆施工由接入方负责;
(3)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仓库、设备材料堆场及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
(4)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的实施,配合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
(5)负责完工清场及质保期内的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及配合设备制造缺陷消缺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7)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及移交,具体要求以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办法为准;
(8)在标段区域范围内的为实现工程目标所必须的工作内容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明列的,默认属于本标段范围。
具体合同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相关专业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财务状况良好;
3.1.3业绩要求: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50MW光伏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3.1.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拟任安全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1.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及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和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标准高者为准。工程须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应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各项目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2)不发生质量事故,不留工程隐患;
(3)竣工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控制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技术交底和培训,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3.1.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8日至 2023 年8月15日,提交以下资料至指定邮箱epc_dept@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 招标文件购买凭证(银行汇款截图)。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信息:
开户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00371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74
备注:宁东12万建安工程劳务三标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常宁基地4F 426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招标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261
联 系 人: 欧工 
电    话: 13323515200   
电子邮件: epc_dept@163.com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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