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新泰市放城镇泗河项目区已经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以“泰水字【2017】110号”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新泰市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水系沟通工程、清淤疏浚及清障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新泰市放城镇泗河项目区监理标、施工标。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监理标:
标段内容: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新泰市放城镇泗河项目区的施工及保修期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工程施工一标:
标段内容:
干流2+610-7+800、9+315-9+500间清淤清障工程、亲水台阶3个(3+300、4+100、7+136)、放城三村生产桥(9+315)、东石井排水涵洞(X4+450)、水系沟通工程(南2支、北2支)等建设工程。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工程施工二标
标段内容:
干流0+000-2+610、7+800-9+315间清淤清障工程、亲水平台1处(9+299)、亲水台阶1处(0+202)、护坡工程3处(2+410-2+601两岸、7+800-8+800右岸、8+751-9+315左岸)、河道绿化工程2处(2+410-2+601两岸、8+000-9+315)、下峪北挡水堰(2+610)、明光峪排水涵洞(S1+550)、水系沟通工程(南1支、北1支)等建设工程。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规模: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施工标: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5.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4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5投标单位可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单位同时中标多个标段,则以中标标段顺序确定所中标段;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自行踏勘现场。
6.2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05-13 09:00:00~2018-05-17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每标段售价¥4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开户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中心支行;账号:811210101421001458,行号:313463000215,汇款凭证上请注明“****项目***标段标书费”字样,标书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请各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对公账户汇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河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猛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538-7055157 联系电话:18266675628
电子邮箱:czbwm@163.com 电子邮箱:18353814771@163.com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399号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