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邀请供货商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需求论证推介的公告
我院现拟购以下设备,诚邀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生产厂商、供应商参与推介。具体项目名称如下:

项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心理评估干预设备及系统

1



结合基础生命体征,从认知、情绪、行为全方位评估心理健康状态。

2

全自动真空采血管分拣机(第二次)

1



采血管自动完成标本签收和分拣。

3

肺功能仪(第二次)

1



要求:通气功能和慢肺活量检查、流速容量环和时间肺活量检查、标准一口气法弥散、标准一口气法残气、支气管药物舒张试验等。

4

全自动细胞收获仪(第二次)

1



用于培养后中期分裂细胞的收获。要求:≥64通道,处理时间≤2h。

并于2023年10月16日16时前将以下材料递交于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1. 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授权书、生产厂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推介会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
    2. 凡是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104号】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凡是列入消毒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 参与推介会供货商法人代表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参与推介设备的相关产品彩页或者技术参数表、配置清单,以及同等级医院或更高等级医院的设备采购的价格参考依据(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 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必须使用专机专用耗材或者试剂,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的相关资料(资料必须包含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报价、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使用开放式耗材或者试剂的需要提供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无需使用耗材或者试剂的提供《无需使用耗材或试剂承诺书》。
    6. 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7. 以上所有材料需密封提交,并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推介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推介。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近期该产品的中标通知书若干,届时对所推介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
 相关事宜可与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曾工(电话:0591-87820159)联系咨询。报名推介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13#楼405室。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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