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3540]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3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440104-04-01-867243
预算金额365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
招标联系人岑工020-2886621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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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设计合同模板(定稿).docx 招标文件-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pdf 招标公告-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pdf 1.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2.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3.关于资金的证明.pdf 4.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5.招标人声明.pdf 6.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7.立项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公告-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doc 招标文件-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docx 附件2: 方案文本(1).pdf SL202406280025-20240722110634.GZZB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04-04-01-86724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范围:总用地范围12,152平方米,将建成一栋地上8层、地下2层的科研办公大楼。本工程建筑限高为30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3650㎡,单体总建筑面积约35,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创新中心大楼,主要包括科研办公区域、学术交流空间、研发辅助空间、多功能馆、产学研基地等功能区。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装修及景观园林专项的方案工作,设计范围为项目地块范围内、以及与红线外市政管线(水、电、燃气(若有))的接口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1)包括设计专业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门窗幕墙等所有项目建设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并满足政府手续的要求。 (2)包括设计专项如下: 园林、装修、智能化、基坑支护及桩基础、人防、标识、泛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审图和重要位置、标准层)、标识标牌(含室内地上地下、景观室外、外墙等区域标识标牌)、外水、外电、燃气(若有)、5G覆盖、光纤入户、光伏系统(若有)、抗震支架、车位划线、管线综合、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市政管线迁改和接入、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道路设计(含红线外市政路口接驳设计、路口开设)等各类相关深化设计、组织完成设计相关专家论证以及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3)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负责配合后期施工,直至项目交付。 (注:上述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等相关招标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中的设计服务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6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申请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为准。) 3.8 其它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2日 14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2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706 |
招标人联系人 | 岑工 | 联系电话 | 1986518337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吴工 | 联系电话 | 020-8768787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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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设计合同模板(定稿).docx 招标文件-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pdf 招标公告-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pdf 1.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2.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3.关于资金的证明.pdf 4.关于前期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5.招标人声明.pdf 6.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7.立项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公告-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doc 招标文件-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施工图设计(定稿).docx 附件2: 方案文本(1).pdf SL202406280025-20240722110634.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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