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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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公开招标(自主)公告 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公开招标(自主)文件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自主)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总则………………………………………………………………………6二、文件的编制…………………………………………………………………7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开标………………………………………………………………………7五、资格审查……………………………………………………………………8六、评标…………………………………………………………………………8七、签订合同……………………………………………………………………9第三章合同文件…………………………………………………………………13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公开招标(自主)公告一、项目名称: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二、项目概况:深圳工业软件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地处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5562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88511平方米,主要有研发办公大楼、宿舍、配套商业、配套食堂、公共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14104.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约150193.10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在深圳工业软件园建设资金中列支。三、工作范围:沉降观测、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等,具体详见监测任务书。四、公开招标(自主)价款:26.735625万元作为投标上限价。五、报价要求:投标人在限价范围内,自主报价。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评审方法:定性评审,票决定标。八、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九、支付方式:(1)监测点布点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的10%;(2)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的4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的55%;乙方完成所有监测工作,提交相关观测成果,且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十、响应文件要求:(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12月22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12月22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10室(合约造价部,联系人:陈工,0755-2850427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委托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公开招标(自主)文件。(3)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十一、公开招标(自主)结果公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委托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承包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特别说明: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比选程序。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承包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委托人签署合同。公开招标(自主)评审后,如承包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投标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承包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明细内容要求备注1公开招标(自主)文件公告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12月22日止龙岗区城投集团官方网站2公开招标(自主)上限价26.735625万元/3投标报价要求自主报价4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本项目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5月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地点: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10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6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地点: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10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7投标文件一正四副8投标担保不提供9投标有效期60天10招标人联系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10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504276一、总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开招标(自主)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自主)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自主)。1.1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公开招标(自主)工程名称: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1.3公开招标(自主)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地处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1.4工程规模:深圳工业软件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地处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5562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88511平方米,主要有研发办公大楼、宿舍、配套商业、配套食堂、公共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14104.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约150193.10万元。1.5工作范围:沉降观测、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等,具体详见监测任务书。2.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4.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二、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5.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3公开招标(自主)文件中所出现的日期为自然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60天。在此期间,所有投标均保持有效。三、投标文件的递交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8.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10室。8.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2.1投标文件1正4副,1个密封袋密封。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投标人名称、开封时间等,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和标签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1正4副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8.2.2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8.3一次公告后,递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重新发布公开招标(自主)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二次公告后,递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将按定标规则横向对比后选取1家;递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的,将进入直接委托程序。8.4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8.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四、开标9.开标9.1招标人在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11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开标,并邀请评标委员会委员和监督小组成员参加。9.2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9.3开标会结束,相关资料送交评标委员会。五、资格审查10.资格审查按以下规定进行10.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0.2评标委员严格对照公开招标(自主)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个审查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10.3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再进行后续公开招标(自主)投标程序。六、评标1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公开招标(自主)项目的评标活动。11.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公开招标(自主)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开招标(自主)文件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11.3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实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11.4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1)公开招标(自主)文件,包括公开招标(自主)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2)其他评标必需的资料。1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此次不要求)12.1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2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2.2.1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公开招标(自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12.3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将根据公开招标(自主)文件规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1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标环节的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评委采用投票方式推荐综合评价最优的1名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14.投标人的推荐1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按为“优”项数多少选取排名第一(且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得优数量一致不能满足要求,则根据评审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再次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14.2本次公开招标(自主)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推荐投标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公开招标(自主)中不再接受另外的投标人,除非重新组织公开招标(自主)投标。七、签订合同15.中标通知15.1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发出委托函。委托函是本公开招标(自主)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接到有关投诉的,招标人将可能暂停发出委托函。16.签订合同1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在委托函发出30日内,依据公开招标(自主)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文件一览表序号文件名称要求说明1基本情况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2承诺函格式附后3报价表格式附后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版格式见后附件5资信与方案要求按“资信与方案要求”提供6实施方案按任务书与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提供7报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资信与方案要求序号要素名称有关要求或说明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主体结构第三方监测相关业绩(不超过3项,若超过3项,招标人仅对前3项业绩进行复核及统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则不予统计此项业绩)。(证明资料为相关合同,应包含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受托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可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未体现以上信息,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过主体结构第三方监测的业绩(不超过3项,若超过3项,招标人仅对前3项业绩进行复核及统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则不予统计此项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等,如无法体现任职信息,需提供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3履约评价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不超过3项,若超过3项,招标人仅对前3项履约进行复核及统计)。证明材料:履约证明等扫描件(应包含工程名称、评价单位名称、被评价单位名称、评价结论等,若未体现以上信息,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履约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未体现履约评价时间的,则不予统计此项履约。一个项目的履约评价只计1项。若未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未能清晰体现关键信息或证明材料前后不一致,招标人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判断。4投标人诚信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诚信档案中行政处罚记录情况。(证明资料为相关查询结果截图)5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结合自身情况,依据本招标文件及任务书要求,编写本项目主体结构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派遣团队及业绩、响应速度、工作安排及相关服务承诺等。第三章合同文件合同编号: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合同工程名称: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丙方(代建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丙方(代建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监测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1.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1.3项目概况:深圳工业软件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北部,地处坂澜大道与坂李大道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5562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88511平方米,主要有研发办公大楼、宿舍、配套商业、配套食堂、公共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214104.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约150193.10万元。第二条监测范围及内容2.1监测区域: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等。2.2监测内容:沉降观测、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等,具体详见监测任务书。2.3监测要求:详见监测任务书。2.3.1监测方法:按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监测精度要求:按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2.3.2监测频率:按设计及监测方案的要求。2.4监测执行标准:本项目监测工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及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要求执行。2.5监测方案:乙方应当根据设计监测任务书要求,同时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提交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当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实施。第三条服务期限3.1工程总工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3.2在甲方发出委托函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仪器必须到位开展工作。3.3由于设计、拆迁等原因致使施工工期延误,乙方应顺延服务期限,直至本工程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因工程延期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乙方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第四条监测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按照设计和监理单位等审批的监测方案进行,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监测内容或监测次数。监测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可能需要从城市高程点及坐标点引测至本项目场地的工作,每个监测点的制安费,设备进退场(包括二次进退场),测绘、分析计算、编制技术成果,各项规费、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因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如暴雨、台风、变形加大,现场情况变化等,结算不再调整。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金额(元)(工程量*单价)备注数量频次1监测点材料埋设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点10监测点材料埋设费单价指单点埋设价格沉降监测点100水平位移监测点小计2监测实物工作费沉降观测点监测费点*次2640监测实物工作费单价指单点单频次价格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点*次120水平位移观测点监测费点*次1840小计3监测技术工作费监测技术工作费【监测实物工作费***%】%**%基数为监测费小计4合计各项小计之和5暂列金额6总价第4项金额+暂列金额说明:1、监测数量及频次暂依据设计提供监测任务书计算;2、监测基准网点埋设及监测费用、复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因施工原因需测点转移,再次布点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观测标志明装转暗装式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5、若实际埋设点位增加,材料埋设费不单独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6、对大跨度结构应进行挠度监测、日照变形监测、风振变形监测,不单独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5.1本项目合同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RMB:元),其中暂列金额35647.50元,此价款为含税价。因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监测次数为暂定工程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监测方案执行,监测点数按实结算;监测频次为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暂定次数。因工程延期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监测频次增加,增加次数在30%以内部分,不予增加合同价款。超过30%部分,按实际增加频次计量。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期限及设计要求监测频率进行监测。在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监测内容或监测点,需经甲方书面批准,结算按实际增减点数及监测频次执行(仅适用于出现异常后增加监测点数及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主动提出增减监测点数情况)。基准网引入及单测、复测由监测单位实施,不单独报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监测期间应根据沉降观测和水平位移监测数据进行建筑倾斜数据的计算,该计算工作不单独计费,当倾斜数据出现异常或超过规范规定的范围时,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合同履行期间,除签订补充协议和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条款外,其他任何原因(包括国家、省、市法律、政策等的变化)可能造成的合同价格的变化等均不进行调整。5.2变更与合同价格的调整5.2.1甲方保留由于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而变更本合同范围的工作或工作的形式、质量或数量的权利;如甲方因此指示乙方进行下列工作,乙方也应执行:(a)增加或减少合同的测量、监测工作量;(b)省略工程(但如果被省略的工作是由其它单位实施的,则不算省略);(c)完成监测工作需要的附加工作;(d)改动监测工作的顺序或时间。这种变更决不应使合同无效。如果发出变更指示是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违约所致、或乙方应对此负责时,则此变更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2.2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变更。5.2.3调整合同费用,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对应单价的,则按本合同执行;无对应的单价的,参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检测(测评监测)指引(2022版)中的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确定;中标下浮率=指引中未列出的监测项目单价按照下述文件先后顺序执行;执行单价为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确定;①《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②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深价管涵13号))。5.2.4工作量变更实施前,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递交发生费用依据等详情的清单,说明变更原因和费用增减情况,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记录并对这些记录进行复核,在7天内将检查结果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做出判断或签认,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的判断或签认,应在14天内进行。甲方的判断或签认不解除乙方的责任。5.3其它零星测量任务的签认对于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或竣工验收阶段,甲方要求乙方实施本合同外的零星测量工作(如:交通疏解、施工用地、管线改移、放线、建筑物定位、单项工程验收、因业主需检查施工单位土石方工程量进行第三方抽查、因征地拆迁临时放样等零星测量)必须服从业主的安排,甲方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合同费用,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对应单价的,则按本合同执行;无对应的单价的参照本合同“5.2.3调整合同费用”条款执行。5.4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设计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在监测合同期限内,若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及甲方,由此而增加的监测次数或增加监测点数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由此造成增加的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调整原则结算。5.5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加入智慧平台系统实时监测,监测应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基坑和边坡工程监测预警平台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20〕14号)的有关自动化、信息化要求,发生费用不单独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付款方式6.1工程监测费用支付方式:6.1.1监测点布点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合同暂定总价-暂列金额)的10%;6.1.2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合同暂定总价-暂列金额)的40%;6.1.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有效价款的55%;6.1.4乙方完成所有监测工作,提交相关观测成果,且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若已支付的合同价款超过审核或审计结果,乙方同意按照审核或者审计意见无条件返还多付的合同价款。第七条结算原则7.1合同结算方式:监测点数按照现场实际监测数量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与甲方确认为准,监测频次需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与甲方确认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暂定频次,满足设计要求的暂定频次,监测单价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单价办理结算;①监测频次低于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暂定频次,结算价款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单价*实际监测频次办理结算;②监测频次超过设计要求的暂定频次且未超过暂定频次30%的,结算价款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单价*暂定频次办理结算;③监测频次超过设计要求的暂定频次30%的,其超过的部分,按实际增加频次计量,结算价款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单价*{暂定频次+{实际监测频次-}}办理结算。7.2提交的结算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7.2.1检测(测评监测)方案与预算;7.2.2各项目检测合同;7.2.3工程结算表;7.2.4项目结算书及工作量汇总表;7.2.5检测(测评监测)报告一套。第八条监测成果8.1提交监测方案8.2监测报告提交:每观测一次,乙方自每次观测完成后的次日将观测结果电子文件发给甲方(如发现有异常严重情况,当时即向甲方反映),第三天向甲方提交五份监测结果书面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提交五份书面观测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沉降稳定满足要求,提交五份书面观测总报告。观测成果报告均需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和深圳市建设局的要求。并满足工程主体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要求。第九条甲方、乙方义务9.1甲方义务9.1.1甲方向乙方明确监测任务及技术要求,提供有关资料。9.1.2甲方应保护乙方监测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9.1.3甲方督促施工方配合乙方的监测工作。9.2乙方义务9.2.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实地勘察情况,根据自身经验,在确保安全和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最经济合理的监测方案,并经项目设计及监理审核通过。9.2.2乙方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国家规范或设计要求,及时进场进行监测,密切配合施工进度,不得拖延。在合同期限内,若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及甲方,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设计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9.2.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监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成果,并对其准确性、科学性负责。9.2.4乙方应保证监测过程的安全文明,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与监测有关的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9.2.5乙方应积极参加与监测相关工程的施工交底及工程验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派驻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9.2.6做好控制点和监测点的保护,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9.2.7乙方每次监测前后,应主动及时地通知监理单位,配合监理单位的合理安排,并与监理单位签字确认每次监测点数量和其位置。9.2.8乙方应自费将测量仪器设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标定。9.2.9乙方实际进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须与投标承诺人员一致,进场后不得随意更换,更换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9.2.10乙方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项目部,且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深圳市内,并与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9.2.11合同签订后提供本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包括在本项目中负责的总部主管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以及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简历、以往从事过的类似项目以及在其中承担的责任、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职责,同时确认其服务期限应在本项目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告结束,所有其提供的服务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并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甲方提供有效证明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执行期间,在未经甲方同意前提下不随意更换主要技术人员。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确需更换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保证人员资质不降低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9.2.12乙方必须在甲方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下,按照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并配备与投标文件描述一致的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仪器、测绘仪器等开展工作,编制监测预算,并按合同相关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9.2.13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工作量或改变监测或测绘手段,应及时报请甲方进行审核,并取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9.2.14服从甲方根据全线工程的设计、施工需要,对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期的调整。9.2.15乙方在作业时应谨慎从事,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甲方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如对原有道路、桥梁、地上(下)管线、构筑物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由于乙方未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而发生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2.16乙方应负责支付项目的审查、初步验收、终验组织评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9.2.17按时提交监测报告,负责文整、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资料装订规格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规定。9.2.18施工期间,若出现预警报警的数据,乙方应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如进度、工法、地质水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并对现场施工的安全性作出判定、提出结论性意见。9.2.19乙方应及时取得施工单位布设的监测点的初始值,如因初始值取值滞后造成数据不准确或预警判断失误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全程参与施工单位的监测布点工作,对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布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监理和甲方。9.2.20负责乙方日常监测的布点及其保护工作,如需共用施工监测点需取得甲方批复,若有变化参考相关政策。9.2.21应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9.2.22乙方不得将服务范围内的本项目任务转包给第三方履行。9.2.23乙方承担本项目服务设备的布置与安装,并对本合同内所有的测点、监测仪器等尽到保护责任,如有损坏应及时恢复,否则将扣除损坏测点(监测或视频点)的设备、材料购置费、埋设费、观测费等。9.2.2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按甲方或专家评审意见对其提交的监测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由于乙方提供的工程监测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不及时或者拒绝履行补充完善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因此而发生的全部工程监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2由于监测质量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工程损失的,或导致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暂定合同价的20%。10.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开展监测工作,或未按时提交监测成果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暂定合同价的20%。10.4乙方未按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经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甲方批准的施工监测方案,开展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按人民币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暂定合同价的20%。10.5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监测工作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已经开始进行监测工作的,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经济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拾伍份,甲方拾份,乙方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以下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下列排序在前的文件为准。14.1协议书;14.2委托函;14.3任务书;14.4合同附件双方于签订本合同后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丙方(代建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委托文件关于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委托函:我司拟委托贵司提供服务,合同价为万元。请贵司收到此函后组织人员尽快开展工作,并与我司联系协商签订合同事宜。此函。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监测任务书监测任务书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主干道坂澜大道和坂李大道交汇处,本项目由地上5栋塔楼、多层研发楼及裙房组成,设二层地下室。其中5栋塔楼均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1栋A座建筑高度约为99.6米,1栋B座建筑高度约为66.0米,1栋C座建筑高度约为75.6米,1栋D座和1栋E座建筑高度约为61.5米,2栋多层研发楼建筑高度约为14.7米。二、项目基本信息1.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2.结构安全等级:主体结构为二级。3.地震烈度: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三、工作内容1、本项目应进行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变形监测。变形监测应满足《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相关要求。当监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进行监测预警,同时提高监测频率或增加监测内容: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变形预警值;工程开挖面或周边出现塌陷、滑坡;工程本身或其周边环境出现异常;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2、监测内容如下:2.1、沉降观测本项目设置沉降观测点共计100个,沉降观测点设于地面一层,地面一层竖向构件施工完毕后即开始观测,观测精度不应低于二等。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下沉稳定阶段。施工期间观测频率要求如下:本项目为民用高层建筑,桩端持力层为基岩,主体施工阶段宜每加高3层观测1次(即1栋研发楼A座8次、BDE座5次、C座7次、裙房部分2次,2栋研发楼为2次)。主体封顶后每1个月观测1次,墙体砌筑完成后每2个月观测1次至竣工验收,临竣工验收时应观测1次。施工期间监测频率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及加载情况确定,应至少在荷载增加到25%、50%、75%和100%时各观测1次。对大型、特殊监测对象,应提高监测频率。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1次;停工期间及工程主体完工至竣工验收期间,应按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确定检测频率。观测过程中,若发现大规模沉降、严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等,或出现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应提高观测频率。突然发生异常情况时(包括主体封顶后某次观测结果显著增大时),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使用期间观测频率要求:可在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建筑物使用期间需沉降观测时观测标志采用暗装式(图-1),仅施工阶段沉降观测标志可采用明装式(图-2)。综上所述,本项目各沉降观测点总观测次数暂定为:主体施工阶段为1840次(不含停工期间),使用期间为800次(第三年为止),共计2640次。2.2、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本项目需进行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监测点位为10个。观测精度不应低于二等,观测时间应持续至竣工验收后一年。(1)首次观测在底层竖向构件浇筑完毕时即开始,此后地下室每施工完毕一层即观测1次,地下室底板后浇带及外墙后浇带封闭一个月时观测1次,地下室顶板覆土完成时观测1次,雨季的中后期应观测1次,主体结构验收前应观测1次,临竣工验收时应观测1次。使用期间观测频率要求:竣工验收以后第一年内观测4次,以后每年观测2次,至变形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2)顶板施工完毕未及时完成覆土时,每三个月观测1次直至覆土完成,雨季时应提高观测频率。(3)观测标志可采用明装式(图-2),设置于距地高度约0.5m~1.0m处,观测杆采用不锈钢,直径可取16mm。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竖向变形监测点总观测次数暂定为120次。2.3、施工期间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进行沉降监测,观测精度不应低于二等,变形监测点布置同沉降监测点。(2)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体形狭长工程结构应进行水平位移监测、垂直度。1)水平位移观测的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期间,可在建筑每加高3层观测1次(即1栋研发楼A座8次、BDE座5次、C座7次、裙房部分2次,2栋研发楼为2次),主体结构封顶后,可每两个月观测1次。使用期间,可在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若在观测期间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应提高观测频率。综上所述,本项目各水平位移监测点总观测次数暂定为:主体施工阶段为1040次,使用期间为800次(第三年为止),共计1840次。2)对大跨度结构应进行挠度监测、日照变形监测、风振变形监测,如本项目中大跨度钢结构连廊。施工期间变形监测要求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相应规范执行。四、其他监测方案需有资质的中标监测单位编制,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等共同确认后实施,方案必须包括上述监测内容。对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反馈,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以便研究对策。本监测要求不详之处,参照《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相关要求。合同附件附件1:廉政协议廉政协议甲乙双方为加强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甲方责任1.甲方从事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4.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6.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乙方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2.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3.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方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其他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丙方(代建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附件2:考核办法一、考核总则1、为促进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各方履职,预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督促第三方监测单位全面履约,提高服务水平,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以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实际工作为依据,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以提高第三方监测单位工作整体质量。3、甲方有权在实施阶段根据具体情况对此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无条件根据修订后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二、工作考核组织及方式(一)考核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组织,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应配合检查考核,无条件接受检查考核结果,并不会因此提出任何延期、索赔的要求。(二)考核方式及标准第三方监测单位考核采用季度考核方式,当连续两次阶段考核结果低于85分(不含)时,视为第三方监测单位未正常履约,甲方将专文予以通报批评。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后续项目参考依据。三、工作考核范围、内容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考核组织机构和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方案制定及审查、基准点、监测点埋设及保护、控制测量方案实施等项目,具体内容见附表,采取100分制法打分考核。三、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单位考核表单位:考核日期:序号分类考核项目标准分得分1组织机构和人员(10分)(1)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制度健全3(2)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的工作需要5(3)人员资质符合合同要求22仪器设备(5分)(1)监测仪器设备的类型及数量满足监测工程的实际需要;2(2)监测仪器检定证书,各类测试元器件合格证、标定证书1(3)监测仪器设备精度1(4)常用仪器设备日常检校记录13管理制度(5分)(1)建立、落实监测管理制度2(2)建立、落实监测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度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34方案制定及审查(20分)(1)按规范和合同要求编制监测方案2(2)按规定对监测方案进行专家论证2(3)监测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2(4)监测方案编制依据全面、准确2(5)监测范围、等级确定合理1(6)监测项目或巡查内容1(7)按设计文件确定监测项目控制指标、控制指标给定巡查标准1(8)监测点埋设位置、数量、形式、方法和保护1(9)明确对监测控制网及基准点测设要求1(10)监测及巡查频率、起止条件满足工程要求2(11)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或监测预警标准2(12)仪器监测及巡查方法描述满足工程要求1(13)监测工作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14)监测点布置平剖面图、与相邻环境的关系图、地质剖面图15基准点、监测点埋设及保护(15分)(1)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埋设数量、位置2(2)监测点(孔)埋设位置、数量与监测方案、工程实际相符情况3(3)监测点(孔)埋设方法或保护措施2(4)监测点(孔)编号或类型标识清晰2(5)监测点(孔)损坏后及时进行恢复或补救3(6)监测点验收36方案实施(20分)(1)建立监测基准网,测点初始值采集并形成记录2(2)在工程施工影响前对监测点的初始值采集并形成记录2(3)在工程施工影响前对周边重要环境对象的初始状态进行巡查并形成文字或影像记录2(4)按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和巡查4(5)对监测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交底1(6)基准点使用前复核联测2(7)现场仪器监测项目或巡查内容1(8)结合工程进度及监测频率要求进行现场监测和巡查,监测数据或巡查信息连续。2(9)当出现警情或异常等情况时提高监测及巡查频率.2(10)检测并维护首级平面控制网(GNNS网)、首级高程控制网(二等水准控制网)、沿线精密导线网、精密水准网1(11)对本工程的地面加密控制点、引测或传递的中线控制点、精密导线点、精密水准点进行检测17监测成果(10分)(1)监测报表中工点名称、监测时间、工况、仪器设备、气象条件等表头信息,巡查报表中施工工况、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主要巡视信息,监测人员签字。3(2)监测报告中结合工况条件对监测项目数值变化或巡视信息进行分析或安全评价2(3)监测报告内容、成果图表及变形曲线,分析结论、建议内容2(4)监测报告盖章、相关人员签字1(5)监测数据、报告、结论28信息反馈及预警报告(10分)(1)日常监测、巡查信息反馈3(2)警情报送3(3)信息反馈记录49资料归档(5分)原始数据文件、巡查信息、成果报告等监测资料归档5合计分数100考核结论考核人员会签附件3:告知书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为深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打造尊商、亲商、助商、安商良好营商环境,龙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龙岗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个不准”》,严明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纪律要求。请参与龙岗建设的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严格监督我区公职人员落实“十个不准”,并在与我区公职人员交往中切实做到“十个不得”。一、不得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二、不得违规向公职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三、不得通过打麻将等形式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四、不得为公职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得违规向公职人员及其亲友借贷款。六、不得违规将车辆、住房等借给公职人员使用。七、不得在招投标中与公职人员搞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八、不得为利益相关人和公职人员牵线搭桥或者代为传递信息、传递财物。九、不得让公职人员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十、不得为公职人员亲友违规承揽业务提供便利。上述“十个不得”,请您严格遵守。同时,在政商交往中,如有发现我区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十个不准”的问题,请及时通过网络举报平台或者12388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我们将一律严格保密、一律优先处置、一律严肃查处。本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并愿意遵照执行(签字盖章):2023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了确保本工程沉降观测、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等工作顺利进行,我方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完全接受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为此作出如下承诺:1、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所报总价为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沉降观测、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等工作。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任何风险。(投标人填写)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贵方有权要求我方进行赔偿。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承诺一旦我方的投标出现该条列举的严重违规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而被评标委员会废标的,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理。4、一旦我方中标,将保证在收到委托函后30日内,与贵方按招标文件、委托函中的内容签订合同文件,否则,视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委托函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按规定完成本项目评估服务工作,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质量目标为合格。7、如果违反本承诺书中任何条款,我方愿意接受:(1)视作我方单方面违约,并按照合同规定向贵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2)履约评价评定为合格及以下;(3)招标人今后可拒绝我方参与投标;(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投标人(单位公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报价表深圳工业软件园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金额(元)(工程量*单价)备注数量频次1监测点材料埋设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点10沉降监测点100监测点材料埋设费单价指单点埋设价格水平位移监测点小计2监测实物工作费沉降观测点监测费点*次2640监测实物工作费单价指单点单频次价格抗浮工程竖向变形监测点*次120水平位移观测点监测费点*次1840小计3监测技术工作费监测技术工作费【监测实物工作费***%】%**%基数为监测费小计4合计各项小计之和5暂列金额35647.506总价第4项金额+暂列金额说明:1、监测数量及频次暂依据设计提供监测任务书计算;2、监测基准网点埋设及监测费用、复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因施工原因需测点转移,再次布点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观测标志明装转暗装式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5、若实际埋设点位增加,材料埋设费不单独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6、对大跨度结构应进行挠度监测、日照变形监测、风振变形监测,不单独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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