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0971-28140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2)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专项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桥头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群众排演中心、图书阅览中心、科普教育实践中心、游泳运动中心等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572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69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912天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群众排演中心、图书阅览中心、科普教育实践中心、游泳运动中心等相关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357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23日0:00时至2023年05月2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3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童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00776772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1300776772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971-2814070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440391
2023年05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2)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专项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桥头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群众排演中心、图书阅览中心、科普教育实践中心、游泳运动中心等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572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69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912天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群众排演中心、图书阅览中心、科普教育实践中心、游泳运动中心等相关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357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23日0:00时至2023年05月2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3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童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00776772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1300776772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方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宁港·金色家园12号楼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971-2814070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440391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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