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发时达加热卷烟新型滤棒设计打样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征集条件
本次所征集的发时达加热卷烟新型滤棒已纳入公司采购计划,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董事会审批通过,资金来源于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征集/采购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研发生产需要,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样品公开征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响应内容以本通知发布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响应人在征集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
2.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证明材料: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响应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2.1.2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响应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场地;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滤嘴棒委托加工。(证明材料: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滤嘴棒委托加工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1.4响应人出具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设备证明材料。(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1.5响应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前述要求的承诺书)
2.2财务要求
2.2.1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能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响应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中选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
2.3.2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响应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审中或评审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响应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磋商文件中,以方便磋商小组成员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4份)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经查询被列入以上网站失信名单、犯罪记录的响应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
2.4.2响应人未在采购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4.6经查询不具备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响应资格;证明材料为资质审核阶段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人在报名阶段不需提供。
3.样品需求
3.1样品1
3.1.1 样品名称:22.25 mm * 132 mm * 380 Pa三元复合滤棒
3.1.2样品技术要求:
3.1.2.1圆周: 22.25 mm
3.1.2.2长度: 132 mm
3.1.2.3压降:380 Pa
3.1.2.4硬度:硬度 ≥ 82 %
3.1.2.5圆度 ≤ 0.4 mm
3.1.2.6滤棒结构:滤棒为一切四结构,单支烟滤棒长度为33 mm,单支烟滤棒结构为“空管 + 丝束 + 空管”结构,采用防粘唇成形纸成型,滤棒外观应符合《GB/T 5605-2011 醋酸纤维滤棒》要求,滤棒应具有较好的上机适用性。
3.1.2.7 委托加工成本控制价:≤1500元/万支(不含税)
3.2样品2
3.2.1 样品名称:22.25 mm * 132 mm * 500 Pa三元爆珠复合滤棒
3.2.2样品技术要求:
3.2.2.1圆周: 22.25 mm
3.2.2.2长度: 132 mm
3.2.2.3压降:500 Pa
3.2.2.4硬度:硬度 ≥ 82 %
3.2.2.5圆度 ≤ 0.4 mm
3.2.2.6爆珠口味:包括但不限于强薄荷、柠檬薄荷、蓝莓薄荷、奶香、哈密瓜薄荷、西瓜和青苹果
3.2.2.7滤棒结构:滤棒为一切四结构,单支烟滤棒长度为33 mm,单支烟滤棒结构为“空管 + 丝束 + 空管”结构,中间丝束段内含爆珠,采用防粘唇成形纸成型,滤棒外观应符合《GB/T 5605-2011 醋酸纤维滤棒》要求,滤棒应具有较好的上机适用性。
3.2.2.8 委托加工成本控制价:≤2500元/万支(不含税)
4.知识产权要求
4.1响应人提供设计打样服务,并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或样品。响应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提供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征集人因响应人设计及提供的产品等而涉入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争议”),响应人应负责侵权争议的解决,保障征集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谈判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赔偿金额及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同时响应人应承担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在产品研发期间,响应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样品,不得挪作他用。如因响应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活动,且影响征集人整个研发进程或评审结论的,相关响应人所提交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可以对其自行处置。
4.3设计方案中选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设计方案或样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4评审定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征集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作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报名及样品提交
5.1 报名
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且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在提交新材料设计样品的同时进行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符合征集资格要求的非制式书面承诺书,同时提交初次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2 样品提交:
5.2.1样品要求:本次征集新型滤棒须为实物样品。
5.2.2响应人提交的样品存在不符合烟草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符合设计需求等问题的情况,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2.2 样品数量:每种样品不少于4000支(样品2提供3.2.2.6中所要求的一种爆珠口味即可)。
5.2.3提交时间:请于10月25日前按照设计需求提交样品至河南中烟技术中心(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逾期未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按照规定要求需响应方送样签字确认。
6.样品评审
6.1评审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质量优先、注重效率的工作原则。
6.2评审活动组织:按照征集人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征集样品评审活动。
6.3评审方法:采用盲评盲选,按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相关要求对样品进行评审。
6.4评审主要包括专业评审等环节。
6.5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响应人所提供的样品不进入样品评审环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设计打样费用)由设计打样响应人自行承担。
7.其他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或详细要求以征集人后期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291316
本次所征集的发时达加热卷烟新型滤棒已纳入公司采购计划,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董事会审批通过,资金来源于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征集/采购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研发生产需要,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样品公开征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响应内容以本通知发布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响应人在征集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
2.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证明材料: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响应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2.1.2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响应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场地;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滤嘴棒委托加工。(证明材料: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滤嘴棒委托加工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1.4响应人出具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设备证明材料。(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1.5响应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前述要求的承诺书)
2.2财务要求
2.2.1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能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响应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中选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
2.3.2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授权委托人分别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响应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审中或评审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响应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磋商文件中,以方便磋商小组成员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4份)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经查询被列入以上网站失信名单、犯罪记录的响应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
2.4.2响应人未在采购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4.6经查询不具备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响应资格;证明材料为资质审核阶段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人在报名阶段不需提供。
3.样品需求
3.1样品1
3.1.1 样品名称:22.25 mm * 132 mm * 380 Pa三元复合滤棒
3.1.2样品技术要求:
3.1.2.1圆周: 22.25 mm
3.1.2.2长度: 132 mm
3.1.2.3压降:380 Pa
3.1.2.4硬度:硬度 ≥ 82 %
3.1.2.5圆度 ≤ 0.4 mm
3.1.2.6滤棒结构:滤棒为一切四结构,单支烟滤棒长度为33 mm,单支烟滤棒结构为“空管 + 丝束 + 空管”结构,采用防粘唇成形纸成型,滤棒外观应符合《GB/T 5605-2011 醋酸纤维滤棒》要求,滤棒应具有较好的上机适用性。
3.1.2.7 委托加工成本控制价:≤1500元/万支(不含税)
3.2样品2
3.2.1 样品名称:22.25 mm * 132 mm * 500 Pa三元爆珠复合滤棒
3.2.2样品技术要求:
3.2.2.1圆周: 22.25 mm
3.2.2.2长度: 132 mm
3.2.2.3压降:500 Pa
3.2.2.4硬度:硬度 ≥ 82 %
3.2.2.5圆度 ≤ 0.4 mm
3.2.2.6爆珠口味:包括但不限于强薄荷、柠檬薄荷、蓝莓薄荷、奶香、哈密瓜薄荷、西瓜和青苹果
3.2.2.7滤棒结构:滤棒为一切四结构,单支烟滤棒长度为33 mm,单支烟滤棒结构为“空管 + 丝束 + 空管”结构,中间丝束段内含爆珠,采用防粘唇成形纸成型,滤棒外观应符合《GB/T 5605-2011 醋酸纤维滤棒》要求,滤棒应具有较好的上机适用性。
3.2.2.8 委托加工成本控制价:≤2500元/万支(不含税)
4.知识产权要求
4.1响应人提供设计打样服务,并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或样品。响应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提供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征集人因响应人设计及提供的产品等而涉入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争议”),响应人应负责侵权争议的解决,保障征集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谈判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赔偿金额及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同时响应人应承担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在产品研发期间,响应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或样品,不得挪作他用。如因响应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活动,且影响征集人整个研发进程或评审结论的,相关响应人所提交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可以对其自行处置。
4.3设计方案中选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设计方案或样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4评审定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征集人所有,响应人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作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报名及样品提交
5.1 报名
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且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在提交新材料设计样品的同时进行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符合征集资格要求的非制式书面承诺书,同时提交初次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5.2 样品提交:
5.2.1样品要求:本次征集新型滤棒须为实物样品。
5.2.2响应人提交的样品存在不符合烟草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符合设计需求等问题的情况,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2.2 样品数量:每种样品不少于4000支(样品2提供3.2.2.6中所要求的一种爆珠口味即可)。
5.2.3提交时间:请于10月25日前按照设计需求提交样品至河南中烟技术中心(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逾期未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按照规定要求需响应方送样签字确认。
6.样品评审
6.1评审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质量优先、注重效率的工作原则。
6.2评审活动组织:按照征集人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征集样品评审活动。
6.3评审方法:采用盲评盲选,按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相关要求对样品进行评审。
6.4评审主要包括专业评审等环节。
6.5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响应人所提供的样品不进入样品评审环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设计打样费用)由设计打样响应人自行承担。
7.其他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或详细要求以征集人后期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2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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