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gz3-22-05-105/-zc-g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赵亮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元杰0951-7829693
中标公司宁夏尚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祁涛0951-66018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XGZ3-22-05-105/-ZC-G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400
二、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宁夏尚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榜铭园2#楼7层 | 0951-6601808 | 1580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房屋修缮 |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50天 | 祁涛 | 宁264201820190402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平(组长) 赵中彦
采购人代表: 赵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139.00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5%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7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 银川市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6746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联系方式: 0951-7829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袁晓春
电话: 0951-67463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元杰 李锋
电话: 0951-7829693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1).pdf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1).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7-18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计划编号:2022NCZ002400
招标编号:NXGZ3-22-05-105/-ZC-G
采购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400
项目编号:NXGZ3-22-05-105/-ZC-G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37044.72元
采购需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4)《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供应商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照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
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8:00分(节假日除
外),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14层)招标三
部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者电子邮件
在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或QQ邮箱登记,登记QQ邮箱为
280534830@qq.com,登记后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
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下浮35%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
联系人:袁晓春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王元杰李锋
联系方式:0951-7829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元杰李锋
电话:0951-7829693
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
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各楼宇屋面防水修缮工程工期:50天质量要求:合格 |
2 | 招标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联系人:袁晓春电话:0951-6743745 |
3 | 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邮编:750001联系人:王元杰李锋电话:0951-7829693 |
4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1.5、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 |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
5 |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供应商可以登录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运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辨别企业规模类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9 | 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0元;最高限价:1637044.72元 |
10 | 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09:30点前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单位账户转出或支票、汇票、本票、金融 |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在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简称。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账号:24000140900006650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原账户进行退回。 | |
1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12 |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09: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开标厅地址: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
14 | 磋商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09:30磋商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评标厅地址: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
15 | 信用查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点之后 |
16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 |
17 |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18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①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帐); |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形式; | |
19 | |
19 | 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取形式:银行转账收取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20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
21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
22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无 |
23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
24 | 磋商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2.磋商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word版形式和盖章PDF版单独密封提供)。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
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
比例。
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
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可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
等。)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
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
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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