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雨花区空气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44.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1102100172
预算金额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雨花区空气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6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1102100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1年雨花区空气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1021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1年雨花区空气质量提升咨询服务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 3444800
 合计金额小写: 3444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

租赁颗粒物3D激光雷达1套

AGHJ-I-LIDAR(MPL)

江苏无锡

60

8000

480000

在雨花区范围内至少保证60天雷达污染扫描,形成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雷达分析报告

[if !supportLists]2.[endif]

租赁VOCs走航监测车1套

/

江苏

20

20000

400000

VOCs走航车至少开展20次走航服务(每走航50公里按一次算),并出具分析报告(具体方式及区域根据实际确定)

[if !supportLists]3.[endif]

租赁移动走航监测系统1套

监测系统:ETAR7002 P270车辆:宝骏牌LZW6463CQYA

深圳

120

2000

240000

在雨花区范围内车载空气六参数车至少开展120天移动走航服务

[if !supportLists]4.[endif]

租赁航拍无人机1台

"御" Mavic Pro 铂金版

深圳

12

400

4800

可拍摄视频、图像的无人机,用于协助巡查取证

[if !supportLists]5.[endif]

无人机搭载六参检测仪器航检服务

无人机:DJI M210V2/搭载六参仪器:灵嗅

深圳

30

8000

240000

用无人机搭载设备进行高空检测污染源分布情况

[if !supportLists]6.[endif]

租赁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1台

PTM600-7

深圳

12

4000

48000

配备便携式六参检测仪确定相对高值的点

[if !supportLists]7.[endif]

租赁小微站补充监测服务

OSEN-AQMS

深圳

60

4000

240000

租赁4台小微站,建设在焚烧高发季节的重点区,可及时针对焚烧发布预警

[if !supportLists]8.[endif]

道路尘负荷监测服务

BJHK-IEP

武汉

4

50000

200000

开展道路积尘负荷抽测工作,提供道路积尘负荷抽测数据,配合区蓝天办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针对积尘情况进行预警预报

[if !supportLists]9.[endif]

租赁一部便携VOCs监测仪

PTM600-VOC

深圳

12

5000

60000

仪器对污染源进行检测对比,取得溯源证据

[if !supportLists]10.[endif]

专家论证服务

/

/

1

120000

120000

专家论证需邀请2至3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人士,通过实地走访、数据分析、座谈讨论等方式,就如何有效提升雨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专题专家调研报告

[if !supportLists]11.[endif]

大气环保业务培训

/

/

2

30000

60000

对政府部门、街道和社区、企业等单位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碳达峰、碳中和等知识培训

[if !supportLists]12.[endif]

技术人员

/

/

1

726000

726000

配备技术人员驻场工作

[if !supportLists]13.[endif]

臭氧污染源分析与调查

/

/

1

500000

500000

按需求开展工作

[if !supportLists]14.[endif]

巡查车辆1辆

BJ7001BFHF-BEV

青岛

12

8000

96000

用于现场巡查取证代步工具

[if !supportLists]15.[endif]

工作电脑

/

联想

2

5000

10000

提供台式、笔记本各1台,供甲方使用至项目结束

[if !supportLists]16.[endif]

材料费用

/

/

1

20000

20000

各种报告、材料、文献的打印查阅和购买费用

合计报价

34448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15 —— 2022-10-31
3.2 履行地点:雨花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大数据分析与反馈服务

供应商需充分整合气象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现有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国控站、组分站、小微站及其他数据源数据,判别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及其污染贡献率,并组织人员进行有效分析,及时提出指导建议,为精准治污、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指导。与此同时,针对政府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工作薄弱环节及时反馈问题意见。完成好交办的相关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工作。

3.3.2专业人员服务(应急事件响应时间为2小时)

建立专门团队:供应商派驻8人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在甲方指定位置办公,有效落实数据分析与反馈服务,完成好甲方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通过服务本地化、常态化,进一步确保服务质量。具体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

数量

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

1

负责对项目日常管理以及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配合政府组织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研判及专家讨论等会议,调度相关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牵头落实专业数据分析服务,完成好甲方交办的其它分析工作。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环境类或化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环境数据分析员

2

结合国/市控空气站、在线污染源、网格化监测、气象预报、自行监测等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对空气质量进行分析及研判,提出环境管控建议并提供书面报告。协助落实数据分析服务,完成好甲方交办的其它分析工作。

环境数据分析员资格要求:环境类、化学类或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宣传培训人员

1

对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源成因、管控、监测等相关专业知识定期开展进社区、工地、企业等宣传培训,创作视频资料、制定宣讲方案,提出合理性建议。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人员

4

完成日常及特殊污染事件巡查任务,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提交巡查报告。协助落实数据分析服务。

巡查人员资格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日常巡查:巡查人员每天开展日常重点巡查,对交通、工地、餐饮、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协助进行相关现场督察及处理;针对污染事件,专人现场排查情况并现场拍照,提出环境污染事件管控措施建议,做好污染事件处理情况记录;针对各类信息源反馈的特定问题,派遣现场巡查人员对问题区域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并对污染来源进行定位,同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上报,联系政府对接人员及时跟进处置;完成好甲方交办的各类污染源调查等其他工作(至少配备一台巡逻车)。

3.3.3其他综合服务

专家论证:项目实施周期内,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培训或会议,至少组织一次专家论证,专家论证需邀请2至3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专业人士,通过实地走访、数据分析、座谈讨论等方式,就如何有效提升雨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专题专家调研报告。

臭氧污染源分析与调查:①2022年5月底前,以省环科院空气质量组分站为中心,在半径2km范围内开展污染源调查(雨花经开区需作为一个整体纳入调查),对区域内涉臭氧污染源的各种点、线、面源进行现场摸排,确定各污染源的位置,排放类型,排放规律和达标情况等,分类分行业进行统计,摸清各类污染源详细数量并动态更新;通过实际检测、数据查找与比对、模型核算等方式模拟分析各类污染源排放在区域臭氧生成中的整体当量百分比;进一步确定各类污染源中的重点管控单位,结合雨花区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管控建议和应急方案;形成正式的VOCS和NOX管控建议书面报告,为降低臭氧超标风险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明确意见(此项需单独出具方案及报告,并交采购人审核通过)。②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其它区域污染源调查工作(此项内容根据市蓝天办下达任务开展,中标单位须根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在焚烧高发季节的重点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建立4-6个简便式监测站,可及时针对焚烧发布预警。

制作日常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中,应总结空气质量现状,污染物变化趋势,污染物时间空间分布特征,科学解析典型污染过程,借助污染物相关性等科学分析方法判定污染物污染特征,制定科学管控措施建议。

具体可分为时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特定事项分析报告及其它报告。具体见下表:

分类

内容

数量

(份)

常规分析报告

时报

异常、突发、紧急情况随时向相关责任人员通报数据及指令、随时响应服务需求。空气质量数据出现异常时(如:无数据或数据超标等)1小时内需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及时或根据甲方需要

日报

(1)昨日雨花区及其他区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浓度图表及本区空气质量各指标排名;(2)本区空气站点数据变化分析;(3)日常巡查、数据分析、设备监测等途径发现的问题汇总及处理建议。(4)上述1、2、3项内容及时发布。

每日

周报

(1)本周雨花区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浓度,城市空气质量排名;(2)本区空气站点数据变化情况分析,附各污染因子、浓度的变化趋势图;(3)异常数据分析;(4)本周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下周整体工作建议;(5)及时反馈。

每周

月报

(1)分析本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各指标浓度排名情况;(2)本月雨花区及其他区市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空气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本月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次月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及整体工作建议。

每月

季报

(1)分析本季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本季度雨花区及其他区市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空气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本季度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6)污染过程分析;(7)及时反馈与总体工作建议。

每季

半年报及年报

(1)分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雨花区及其他区市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空气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7)咨询服务整体运行状况汇总及下步建议。

各壹份

应急事件

分析报告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调查,现场照片,风险评估,处理建议及管控效果总结。

根据甲方需要

重污染天气预警与

重污染天气分析报告

及时跟踪省、市大气环境质量预警系统,及时向供应商提供预警分析与响应对策;重污染环境空气形成及消散过程分析;利用网格化数据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提供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及效果评估;重污染天气防控预案经验总结。

根据甲方需要

调度会议或工作铺排分析报告

根据相关调度会议或工作铺排要求,完成甲方交办的空气质量数据分析服务。

根据甲方需要

其它

分析报告

根据工作实际或甲方要求,完成涉空气质量分析与改善建议的相关分析报告。

根据甲方需要

备注:各类报告的内容允许有一定不同且不限于上述内容。

完成好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以实际交办为准。

3.3.4专业监测技术手段

3D激光雷达监测系统:在雨花区范围内至少保证60天雷达污染扫描,形成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雷达分析报告(具体扫描区域根据甲方和中标人沟通确定);

中标人需配合搭载了车载空气六参数(PM2.5/PM10/O3/CO/NO2/SO2)仪以及PTR-VOCs监测系统的走航车一台,在雨花区范围内车载空气六参数车至少开展120天移动走航服务,VOCs走航车至少开展20次走航服务(每走航50公里按一次算),并出具分析报告(具体方式及区域根据实际确定),VOCs至少需监测组分100种,检测限为100pptv;

航拍无人机高空拍摄:项目服务期间常规配置,使用可拍摄视频、图像的无人机用于巡查,服务期间常规配置(4800万像素照片、4K/60fps 视频、30分钟以上的续航);

无人机高空监测:高空搭载空气六参数仪无人机,主要监测因子为PM2.5/PM10/O3/CO/NO2/SO2,监测无人机使用至少30次;

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1台(检测参数至少包含PM2.5/PM10/O3/CO/NO2/SO2)、便携式VOCs监测仪1台(检测因子为TVOC,具有高值报警功能)、巡查车辆1台(车辆要求新能源汽车,4座及以上,3年内新车),项目服务期间常规配置,用于日常巡查;

开展道路积尘监测:开展道路积尘负荷抽测工作,提供道路积尘负荷抽测数据,配合区蓝天办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针对积尘情况进行预警预报,走航系统具备GPS定位、具备实时观测数据功能。(具体范围:雨花区辖区范围的主、次干道;监测频次:根据工作实际及市级考核方案要求开展)

简易小微站设备4-6台,设备至少包含PM2.5、一氧化碳两项监测参数,实际使用时间不少于60天;

配置工作电脑两台,其中台式1台、笔记本1台(可使用至项目结束),需新电脑,国产中高端机型;根据工作实际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国控站点市场价格5万以内的在线监测相关设备更换。

在臭氧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工作环节,至少需在3个以上餐饮单位、3个以上加油站,3个以上涉VOCS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检测,需针对国控站数据组织开展3天以上的比对监测(PM2.5/O3),在环科园组织开展3天以上的对照监测(PM2.5/O3),并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其它现场检测。

备注:项目周期内,因客观条件限制,上述专业监测工作未全面完成的,中标人可适当延长服务周期,确保上述工作全面完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4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本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后凭正式发票,甲方第一次付款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1033440元人民币;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89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2022年2月第二次付款最高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实际付款参考“11.1关于结算的补充”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2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2022年11月第三次付款最高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实际付款参考“11.1关于结算的补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000298092003525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3D激光雷达

(1)可获取气溶胶粒子在大气中的时空分布,还可以获取大气气溶胶消光系数、退偏振比、颗粒物浓度、边界层高度、云信息等,可应用于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评估污染扩散趋势等。

(2)为有效捕捉近地面污染源,立体监测设备探测盲区:≤35m。

(3)立体监测系统最大监测半径必须8KM范围内,以说清受周边区域污染源影响因素。

(4)为保证数据采集全面,所有接收望远镜中,主望远镜直径不小于120mm,次望远镜直径不小于30mm。

5.2.2、简易小微站

(1)至少确保可以监测PM2.5、CO两种因子;

(1)PM2.5:监测范围(0~1000μg/m3)、最大误差(±25%),CO:监测范围(0~4000nmol/mol)、最大误差(±2μmol/mol)。

5.2.3、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后,工作目标可分为目标1:2021年底工作目标;目标2:2022年1至10月工作目标。

目标1具体为:雨花区空气质量考核在2021年末,在全市内五区(分别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排名第二或以上,项目目标1为优;排名第三,项目目标1为良;其他为一般(1、考核排名以长沙市空气质量考核结果认定为准,如有空气质量半年度考核,考核排名需以半年度、年度考核综合排名计;2、当出现相同排名时,下一个排名要相应推后,如有两个并列第一,第二按第三计,以此类推)。

目标2具体为:2022年1至10月雨花区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值浓度在全市内五区均排名第二或以上,项目目标2为优;排名都不低于第三,项目目标2为良;其他为一般(以最终认定数据为准)。如果2022年雨花区1至10月雨花区臭氧日8小时均值最大值第90百分位数排名内五区第四或以下,项目目标2均为一般。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全过程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对甲方负责;

5.3.2、本项目采用服务总价费用包干的模式,甲方除提供供应商派驻人员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后勤保障服务外,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3.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3.4、项目完成后,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凭证,并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投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日报、周报文档等,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1份,移交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获取和使用本项目的污染源数据的权力,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

6.1.2、要求乙方要明确项目执行责任人、数据分析研判人员、监测溯源技术人员,人员不得重复,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6.1.3、经过甲方验收的项目报告,乙方不得做任何实质性改动(拆除、闲置、更换等),若有特殊原因需改动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6.1.4、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如若乙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6.1.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要求乙方退还相应部分的费用,且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按合同要求,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与设备。

6.2.2、建立完善的溯源追踪系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甲方汇报。

6.2.3、建立齐全的设备使用情况的档案,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6.2.4、实事求是,科学运营,不得弄虚作假,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5、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可随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6.2.6、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性资料、成果文件等)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均不得泄密和转让第三方。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

6.2.7、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8、乙方按要求做好监测设备和监测手段的日常运行。

6.2.9、乙方应明确项目执行责任人、数据分析研判人员、监测溯源技术人员,人员不得重复,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0、乙方应当制作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工作具体事项、工作时间、事项负责人等内容,台账应当整齐清晰,方便甲方验收。且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各类档案的保存工作。

6.2.11、乙方应当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并满足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

6.2.1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关于结算的补充

11.1.1、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分三次付款。即本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后凭正式发票,甲方第一次付款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2022年2月第二次付款最高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2022年11月第三次付款最高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其中第二次、第三次付款分别按下列11.1.2、11.1.3条之约定完成,其他扣款事项按11.1.4条之约定完成;

11.1.2、2021年底,工作目标1实施完毕,经验收,项目达到优,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付清项目总金额的20%;经验收,项目为良,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15%;经验收,项目为一般,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二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10%;

11.1.3、2022年10月,工作目标2实施完毕,经验收,项目达到优,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付清项目总金额的50%;经验收,项目为良,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40%;经验收,项目为一般,凭验收单、正式发票,第三次付款仅付清项目总金额的30%;

11.1.4、项目实施完毕,经检查,未按要求提供日报、周报、月报等数据分析服务,每次扣款400元;紧急情况未及时响应或未按甲方需求提供专业数据分析服务,每次扣款1000元;在工作时间内(早8:00-晚12:00)国控点数据缺失1小时内未及时上报,每次扣款200元,另造成当日损失优良天的每次扣款5000元;未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调研报告的,扣款100000元;未完成臭氧污染源分析与调查工作的,扣款450000元;3D激光雷达监测系统、移动走航监测系统缺次数的,每次扣款5000元;无人机及搭载空气六参数仪、租赁便携式手持六参数监测仪未配备的,每项扣款50000元,不能正常使用的,经采购人确定,每次扣款500元;无巡逻车辆的,扣款100000元;未按要求配备小微站的,扣款150000元;未按要求提供其他服务的扣款20000元/次(此项最多扣款10次);如果甲方巡查发现问题但项目组同期巡查未发现的,每次扣款500元(以上扣款事项均由区蓝天办认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雨花区政府机关二办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D905
法定代理人: 喻鹏飞 法定代理人: 谭异生
委托代理人: 宁博 委托代理人: 韩付兵
电话: 0731-85880293 电话: 0755-21015965
传真: 0731-85880419 传真: 0755-21015965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41148&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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