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物运输类特种车辆
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物运输类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资金、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9.4%、55%和35.6%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特种车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物运输类特种车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
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货物运输类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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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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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类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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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东区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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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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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5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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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李拖斗 |
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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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西区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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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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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李牵引车(电动式) |
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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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及采购清单)。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21,356,256.00元
2.4交货期:
2024年12月 20 日前完成西飞行区验收所需采购的全部车辆的交货。2025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T3航站楼及东飞行区验收所需采购的全部车辆的交货(详见采购清单)。
2.5交货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招标人不接受将车辆从厂家或港口、车站驾驶到交货地点,应采用挂车形式运送到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②投标人须为所投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行李牵引车(电动式)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以上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③所投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35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内。投标人所投标型号的行李牵引车(电动式)应具有民航局认可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有效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 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0日9:30: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00,携带登记资料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ongzhichao@ebidding.com(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投标登记。
4.2投标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提示:1、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
本项目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节假日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联系宋工 020-62718396,关工 020-6625390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0日9:30: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00,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或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0日9:30: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00,在-(电子版文件下载地址)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4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10:30: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第06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站上发布。
- 异议联系方式
8.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049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
9. 招标代理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联 系 人: 谭工
电 话: 020- 36063067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 系 人: 宋工、关工、陈工
电 话: 020-62718396、66253903、18124271391
电 子 邮 件 : songzhichao@ebidding.com
开 户 银 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开 户 名 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银 行 帐 号 : 120905690610808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