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如城及城南街道交通设施维修工程
金额
3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如皋市如城及城南街道交通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如城及城南街道交通设施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交通设施,工程位于如皋如城及城南街道,主要工作内容为标线清除、新画热熔标线、更换护栏、涂改版面、新设版面及标杆、新增悬臂式标志、新设警示桩、减速带等。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320万元。
2.1.4工期要求:92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质量要求:依据 GB-5768-2022《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进行制作安装维护,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2.2招标范围:(1)对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抢修;(2)对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不适应新的交通状况,进行相应的整改;(3)路面维修后,需重新划设标志标线的;(4)遇有重大活动,对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突击检查维护。
实施过程中由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拟订工作任务书予以具体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9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 21 日至2023年8月 3 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 3 日10:00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13-87518874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068959759
2023年7月 21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