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五经普数据采集终端(pad)采购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结果公告[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176.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zzb123072
预算金额176.1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统计局
招标联系人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莺0574-87312175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7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统计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五经普数据采集终端(pad)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NBGZZB123072
四、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7-07
七、 定标日期: 2023-07-27
八、 中标结果:
九、 其他事项:
1.评审小组:赵国钢、金召昌、李德林、王纪平、丁志海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27.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现更正为:
根据委托招标(采购)代理协议书约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率标准计算。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向中标人收取。”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4.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15
5.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服务费,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6.中标服务费只收电汇款。
7.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9050502597。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统计局
地 址: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8212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2175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电子邮箱:85730271@qq.com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五经普数据采集终端(pad)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NBGZZB123072
四、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7-07
七、 定标日期: 2023-07-27
八、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761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光华路2号 |
九、 其他事项:
1.评审小组:赵国钢、金召昌、李德林、王纪平、丁志海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27.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向采购人收取.”现更正为:
根据委托招标(采购)代理协议书约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率标准计算。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向中标人收取。”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4.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15
5.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服务费,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6.中标服务费只收电汇款。
7.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9050502597。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统计局
地 址: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8212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1楼21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2175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电子邮箱:85730271@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