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10100076100216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万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0118787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Z1101000761002162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
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老城区,属于荔湾区南源街道,东起广雅中学,西至石井
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包含了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等两个社区,总用地面积
约10.90公顷。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内容,打
造“老城区,新活力”的社区新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
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报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5报价人已按照询比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报价: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7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
(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
须提供“信用广州”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
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到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与询比的报价人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询比登记表》的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zzgcglzxgs@163.com 进行询比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702
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702
房)
七、其他
1.询比条件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
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
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项目概况
2.1.1询比项目名称: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
章编制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老城区,属于荔湾区南源街道,东起广雅中学,
西至石井河,南起东风西路,北至水厂路。包含了和平新村社区、西场社区等两个社区,总
用地面积约10.90公顷。重点改造内容是建筑修缮,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
内容,打造“老城区,新活力”的社区新貌。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2.2 询比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询比范围:对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进行树木保护
专章编制服务。
2.2.2.1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工作内容
根据目前市、区关于绿化审批、方案评审的要求,开展树木保护专章编制。
(1)项目范围内的树木资源调查。包括所有树木的胸径测量、种类、数量、树木位置落图
核实、生长状况、立地条件、保护设施现状、全景及特征照片拍摄等,分类编制树木信息汇
总表。
(2)树木评估:对现状树木情况进行摸查评估,明确树木保护范围,提出采取合理的避让
和保护措施。
(3)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健康状况及安全性综合评估。并按
照《广州市绿化条例》要求划定保护范围,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保护现状编制原址保护措施。
(4)根据项目范围内树木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综合分析,提出相关树木保护措施与处理建议,
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内容应包括一图、一表、一方案及其它必要文件。
(5)树龄鉴定、病虫害检测、土壤检测等。
具体编制内容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的
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的附件2《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第五条要求为准。
2.工作成果
提交《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成果报告。
具体工作成果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的
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的附件2《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
第六条要求为准。具体工作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2.2.3服务期限:
本次树木保护专章成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并由甲方确认。
(1)树木保护专章编制:中选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专章成果。
(2)树木保护专章修改: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树木保护
专章修改。期限结束后,若发现树木保护专章仍需修改、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提供有关服
务。
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
都无法实施相关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
任。
2.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结算方式:
2.2.4.1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140000.00 元。
2.2.4.2报价人参考《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收费标
准,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
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或报价不在有效范围
内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2.4.3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
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报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5报价人已按照询比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报价: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7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
(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
须提供“信用广州”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
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询比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 17时00
分。
4.3.发售询比文件时间
本项目询比文件由询比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报价人可在2023年11月21日17时00分
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登记。有意参与询比的报价人将以下资
料(加盖公章)及《询比登记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gcglzxgs@163.com 进行询比登
记。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
代表人询比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询比公告起接受询比登记及发售询比文件。
②本项目的询比文件费500元/套,在询比登记确认后,由询比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702
房)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w.gov.cn/ywdt/cgxx/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
改、补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 gdzbtb.gov.cn/)上发布。
7.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
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8.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9.联系方式
询比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20-81938693
询比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01187878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20-81938693
附件一:
报价人声明
本询比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报价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询比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询比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
行贿。
三、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
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询
比的询比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询比登记表
项目编号/文件价格(元/套)500
项目名称 南源街和平新村片区微改造(和平新村、西场社区)项目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服务
购买询比文件
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购买询比文件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项目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注:询比文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接收邮箱:
询比登记资料已按《询比文件》中资格要求的材料提供齐全,内容详见附件。
备注
购买询比文件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20-81938693
电子邮件:zzgcglz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27号湛江影剧院3号楼一层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8011878785
电子邮件: zzgcglz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藉的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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