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Y211罗先公路、Y320北渠公路养护及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志国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凯0951-85303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Y211罗先公路、Y320北渠公路养护及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银交函发〔2023〕179号,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除自治区交通厅下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剩余为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Y211罗先公路、Y320北渠公路养护及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永宁县望洪镇。
2.3 工程概况:
1.Y211罗先公路修复养护。修复道路 K0+000-K11+455 段,全长 11.455km,起点位于胜利乡先锋村村部附近,由北向南铺设,终点位于望洪镇罗渠村,路基宽5.0m,路面宽4m,切缝破除18cm水泥砼路面后重新铺筑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级配砂砾基层,面积5.419km²。扩缝灌缝90m,维修4道涵洞等。安装交通标志牌8块,里程碑11块,道口标柱24根、示警桩323根等。
2.Y320北渠公路修复养护。修复道路K0+000-K4+973段,全长4.973km,起点位于望洪镇新华小学北侧,由东向西铺设,终点位于广厦路 T 型交叉,路基宽 5.5m,路面宽4.5m,切缝破除18cm水泥砼路面后重新铺筑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 20cm 级配砂砾基层,面积7.292km²。扩缝灌缝162m等。安装交通标志牌 4 块、里程碑4块、道口标柱12根等。
3.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对靖园公路、永宁东线、望滨公路、治沙大学路、青黄公路、许黄公路、闽宁镇西环路、玉泉公路、李魏公路、双沟公路、增胜公路、胜通公路、政永公路等 13条公路进行修复养护,清除交通标线20600m²,施划热熔反光型标线41080.4m²,施划热熔凸起型标线758.3m²,安装标志牌12块、波形梁护栏6933m、护栏立柱反光贴膜71m²。设置指示牌6套、3.5m杆高太阳能灯10套、9.0m杆高太阳能路灯51套及其他设施等。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计划工期:2023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2 日,计 62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Y211 罗先公路、Y320北渠公路养护及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Y211 罗先公路养护工程)
二标段:(Y320 北渠公路养护工程)
三标段:(部分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 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显示无亏损,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新成立公司不适用于此条)
备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情况酌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企业
业绩
1、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2个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
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未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 截图为准) ;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自 2020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工程的项目总工,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不能重复为同一业绩,且业绩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 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 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和“信用宁夏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三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8 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 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9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第 3.6 条修改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06月16日18:00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06日09点00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6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 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06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 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9 版本以上)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2) 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如出现问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 (详见操作手册)
(3) 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人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需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截止投标时间系统内无法再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 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5)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南桥路   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02室  
邮政编码:750100               邮政编码 :750000
联系人:马志国                 联系人:夏凯
电话:0951-8023768             电话:0951-853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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