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8022301180002
预算金额53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152052321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208022301180002 项目地区:江苏省
发布时间:2023-01-20 截止时间:2023-02-27 00:00:00
采购商:
经开区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淮管(发改)审发〔2022〕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经开区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
对钵池、徐杨、南马厂街道属地范围内道路路面、路牙、道板、排水管道、绿化、标识标牌等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完善交通信号设施,并对标志标线进行恢复

2.1.3合同估算价:5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个月(365日历天)(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增补三个月内调控)。
2.1.5 质量要求:维护保养及维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2招标范围:
2.2.1
市政基础设施巡查 :
①、对开发区主城区范围(钵池街道、徐杨街道、南马厂街道)道路零星维修、大中修、局部路段改造开展日常巡查;
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沉陷、坑塘、龟裂、网裂、断板、板块错台、板块破碎、路面老化等路基路面病害,包括但不限于桥梁、下穿通道、路缘石、树池、市政雨污水管网、水电气讯设施、路灯、信号灯、监控设施等道路附属设施的损坏、病害、老化等;
③、编制市政设施巡查方案并报招标人审核,按审核通过后的方案开展巡查工作;
④、巡查工作需留有影像资料并整理巡查资料报招标人,巡查简报每日一报(包括投入人员和设备、巡查地点、发现的问题),每月底整理月度巡查台账资料;
⑤、投标人须根据以上要求进行巡查,费用自理。
2.2.2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①全区约 600万平方米道路零星维修、大中修、局部路段改造,包含道路附属设施及绿化、自来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等设施的迁移、改造;
②日常巡查发现问题;
③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书面提出的其他施工任务。
2.3
工作要求:中标单位
应该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活动,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因巡查、养护、维修不到位,或因材料设备乱堆乱放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全部由
承包人 承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自2020-1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自2021-1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 自2022-09-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本单位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及设备;在接到业主维修电话后,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围挡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若违背本条承诺,自愿罚款5000元,并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有些区域,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制的,投标单位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外,还要提供政府官方网站项目业绩的中标人公告网页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建设工程官方指定网站;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等类似非官方网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及工程量等),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
3.15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6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1

20 日至202 3

2

27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 月28 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与福州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5905238319

电 话:

15205232183

2023年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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