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比】新建当阳至远安支线铁路项目不动产权登记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3926413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新建当阳至远安支线铁路项目不动产权登记服务询比公告
根据新建当阳至远安支线铁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需要,湖北铁路集团当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本项目不动产权登记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新建当阳至远安支线铁路(以下简称当远铁路)是宜昌规划建设的地方铁路,按单线国铁Ⅱ级标准建设。项目起自国铁焦柳线当阳岩屋庙站接轨至嫘祖站,沿途设远安站、嫘祖站、还建与国铁焦柳线接轨岩屋庙站,及预留远保铁路接轨旧县站。当远铁路途径当阳市玉泉办事处,远安县花林寺镇、鸣凤镇、旧县镇、洋坪镇、嫘祖镇,线路总长65.1公里(新建正线全长61.762公里,疏解线3.339公里),概算总投资39.27亿元。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是219.7539公顷,其中当阳市61.8681公顷、远安县157.891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包含永久基本农田19.8024公顷。
二、询比范围
本次询比范围为新建当阳至远安支线铁路项目不动产权登记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所有建设用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应满足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需要。②负责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本项目不动产权利登记有关的手续(包含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DYBDC-1标段。
本项目不动产权登记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预计为12个月,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本项目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证书之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比公告附件的要求。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在开标后向下载询比文件的单位提供发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之间递交至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3楼1308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人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询比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铁路集团当远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伍家区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3117278287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39264138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
2、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承担过1个线性工程的地籍调查工作或不动产登记工作。

注: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5、地籍调查包括“地籍测量(绘)”、“权属(籍)调查”、“勘测定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的地籍调查工作或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近5年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的地籍调查工作或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
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测绘师)的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或担任的职务,应提供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5、地籍调查包括“地籍测量(绘)”、“权属(籍)调查”、“勘测定界”。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