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金额
107.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70161号
预算金额10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唐虹0731-57571999
公告正文

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09日

公告日期: 2019 10 9

采购合同编号:LYZC-190711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锦安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070161

3)项目内容: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78501.24

大写:壹佰零柒万捌仟伍佰零壹元贰角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县金桂路(白石广场-金城大厦段)东侧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

湖南锦安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质改造

详见谈判文件

/

1

1078501.2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201988--2022918日。

地点:湘潭县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4.付款

1、 经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支付。

2、 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 8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 8 8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方:(公章)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方:(公章)湖南锦安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肖建湘

委托代理人:赵伟 唐虹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0731-57571999

真: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号:800249782108015

附件下载:
  • 合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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