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更正公告]江南大道等24条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商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z0854-202401-01f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0072011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妮娜187101513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JZ0854-202401-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南大道等24条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商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4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澄清内容:
提问一: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因各省市地区发证单位不同,证书的名称会出现标点符号位置不一样现象,请问此类证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配备到本项目的作业车辆需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件,因各个生产厂商不同,发票上开出的车辆名称也不一样(如”洒水车“可能为”清洗车“;”密闭垃圾收运车“可能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小型路面(人行道)养护车“可能为”路面养护车“;但是吨位、功能这些参数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请问此类车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三:招标文件“企业实力”评分因素中提到需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请问此处提到的“社保凭证”是否即为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即可?
回复:是。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3、更正日期:2024-10-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点军区市政环卫中心

地   址:点军区夷桥路276号泰和世家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1800720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1906室

联系方式:18710151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妮娜

电   话:1871015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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