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触摸屏显及信息发布器(交互智能平板):60台*19468元/台=1168080元
合同签定后15天之内交货
运输方式: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交货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验收要求: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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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