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第Ⅳ标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8-30 23: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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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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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61,190,78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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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 澄清 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合同编号是否同招标编号“XG-SG-I-2023-04”? 答:详见本项目澄清01号。 2、技术条款20.1.2明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发包人负责提供表20-1、20-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工程量清单第66组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工程中,又重复出现了相同的项目,请明确第66组清单中所列设备是同发包人提供,还是承包人采购? 答:表20-1、20-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工程量清单第66组中所列设备都是由承包人提供,详见技术条款。 3、清单11.9.3边坡砂浆锚杆(φ22、L= 1.5m)、11.9.4边坡砂浆锚杆(φ22、L=3m)、11.9.5边坡砂浆锚杆(φ25、L=4.5m)、11.9.6边坡砂浆锚杆(φ28 、L=6m)数量是否应四舍五入取整? 答:四舍五入取整。第11组工程量清单中,11.9.3项数量修改为“293”;11.9.4项数量修改为“317”;11.9.5项数量修改为“144”;11.9.6项数量修改为“116”;11.9.7项数量修改为“21”。 4、请问工程量清单“58.22.1.13电线(照明线 BV-2.5)”、“58.22.1.14镀锌钢管 DN40”、“58.22.1.15镀锌钢管 DN32”、“58.22.1.16镀锌钢管 DN25”、“58.22.1.17硬质 PVC 管 FPC16”、”58.22.1.18圆钢 Φ12”、”58.22.1.19圆钢 Φ20”、”58.22.1.20镀锌扁钢 -50×6”,的单价是否应包含未计价装材? 答:58.22.1.13电线(照明线 BV-2.5)”包含电线材料及安装;“58.22.1.14镀锌钢管 DN40”、“58.22.1.15镀锌钢管 DN32”、“58.22.1.16镀锌钢管 DN25”、“58.22.1.17硬质 PVC 管 FPC16”均为相应电缆的未计价装置性材料;“58.22.1.18圆钢Φ12”、“58.22.1.19圆钢 Φ20”、“58.22.1.20镀锌扁钢 -50×6”为接地装置,单价应包含未计价装材。 5、清单第64组中,“64.22.2.2.1阻火包”、“64.22.2.2.2有机防火堵料”、“64.22.2.2.3防火隔板”、“64.22.2.2.4防火涂料”,其安装工程数量大于清单第65组对应项目的采购数量,请问其安装和采购数量是否应相同,分别为4m3、2m3、150m2、600m2。 答:安装和采购数量相同。“64.22.2.2.1阻火包”数量修改为4m?;“64.22.2.2.2有机防火堵料”数量修改为2m?;“64.22.2.2.3防火隔板”数量修改为150㎡;“64.22.2.2.4防火涂料”数量修改为600㎡。 6、清单第60组宜宾市江安县管理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第61组宜宾市江安县管理站机电设备采购工程均列有“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钢筋混凝土隔油池”、“给水阀门井”、“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请问是否应删除第61组中的61.22.3.5、61.22.3.6、61.22.3.7、61.22.3.8四项,仅在第60组保留“60.22.3.5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0.22.3.6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0.22.3.7给水阀门井”、“60.22.3.8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 答:61组中的61.22.3.5“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1.22.3.6“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1.22.3.7“给水阀门井”、61.22.3.8“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四项为60组中对应四项的采购项目,两者分开报价,不应删除。 7、清单第62组宜宾市南溪区管理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第65组宜宾市南溪区管理站机电设备采购工程均列有“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钢筋混凝土隔油池”、“给水阀门井”、“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请问是否应删除第63组中的63.22.3.5、63.22.3.6、63.22.3.7、63.2.3.8四项,仅在第62组保留“62.22.3.5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2.22.3.6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2.22.3.7给水阀门井”、“62.22.3.8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 答:63组中的63.22.3.5“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3.22.3.6“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3.22.3.7“给水阀门井”、63.2.3.8“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四项为62组中对应四项的采购项目,两者分开报价,不应删除。 8、清单第64组泸州分公司管理中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第65组泸州分公司管理中心机电设备采购工程均列有“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钢筋混凝土隔油池”、“给水阀门井”、“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雨水口”、“圆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收口式)”、,请问是否应删除第65组中的65.22.2.3.4、65.22.2.3.5、65.22.2.3.6、65.22.2.3.7、65.22.2.3.9、65.22.2.3.10六项,仅在第64组保留“64.22.2.3.4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4.22.2.3.5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4.22.2.3.6给水阀门井”、“64.22.2.3.7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64.22.2.3.9雨水口”、“64.22.2.3.10圆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收口式)”? 答:65组中65.22.2.3.4“钢筋混凝土化粪池”、65.22.2.3.5“钢筋混凝土隔油池”、65.22.2.3.6“给水阀门井”、65.22.2.3.7“污水检查井及盖座井盖”、65.22.2.3.9“雨水口”、65.22.2.3.10“圆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收口式)”六项为64组中对应六项的采购项目,两者分开报价,不应删除。 9、工程量清单“46.17.4DN1400 转换接头(L= 1m)安装”单价单元格内有“\”标识,请明确该项是否需报价? 答:工程量清单中,标有“\”的单价、合价处,无需填报。 10、清单23.14.22双组份聚硫密封膏,工程量为“0”,请明确该项是否需报价? 答:第23组工程量清单中,23.14.22双组份聚硫密封膏,工程量为“0.10”。 11、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条中,物价调整的范围:“水泥按照32.5 散装水泥信息价调整”,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国家标准第3号修改单内容,目前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4个等级,市场上不再生产32.5水泥,水泥信息价参照标准是否调整“水泥按照42.5 散装水泥信息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12、水文气象资料,招标文件只显示了汛期各频率洪水及流量,请提供一下相应河道枯水季节河道各频率流量及相应水位(河道流量水位关系资料)。 答:详见施工第IV标段澄清02号第3条答复。 13、请提供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红线范围? 答: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红线范围详见施工临时场地规划图及其坐标;另渡槽及倒虹管的施工红线范围为轴线两侧各15m,共30m范围;招标文件不提供施工临时道路的红线范围。 1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七金属结构设备采购通用及专用合同条款》条款2.1卖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负责组织并完成设计联络会等;而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26.1.8中提到:“在发包人向承包人交付了闸门及拦污栅施工总图后,由承包人提出召开第一次联络会的时间,并报发包人批准”两个条款描述有歧义,请澄清。 答:两个条款中的卖方和承包人,均指本标段的中标人;由本标段的中标人负责组织并完成整个一期二步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供货的设计联络会。 15、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22.1.2合同范围中描述:“水力机械设备安装:合同范围内所有水力机械设备的卸货、开箱检验及二次转运、仓储管理、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承包人负责的设备安装工作应包括必要的预埋件、零部件或管件的现场制作和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设备缺陷修复等。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安装工作所必需的材料、设备、检测器具和临时设施等”但工程量清单未见该安装项目,请澄清。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2.1.3所列水力机械设备清单即为详细的阀门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设备采购由发包人完成,设备安装由承包人完成。阀门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管道长度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投标人不单独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6、请提供CAD格式平面布置图。 答:设计单位不对外提供cad图纸成果,招标图纸布置图有各渠线及建筑物控制点及相应坐标,结构图有相应尺寸标注,满足投标使用。 17、本标工程量清单毛桥支渠有压埋管工程有钻孔灌注桩,但图纸未明确施工部位,请澄清。 答:毛桥有压埋管钻孔灌注桩为深厚覆盖层段水平转弯镇墩抗滑用。 18、本标工程量清单毛桥支渠阀井工程中有石渣回填,但图纸未明确施工部位请澄清。 答:石渣回填用以阀室两侧回填。 19、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条款与要求》16.1.3节中写明本标段生产辅助建筑工程总面积为1300㎡,与宜宾江安县管理站675㎡、南溪区管理站675㎡、向家坝区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1100㎡三个建筑物的总面积之和2450㎡有冲突,请澄清?此三处管理用房无平面位置图,无法进行临建布置。 答:本标段生产辅助建筑工程总面积按IV标段生产辅助建筑面积统计表的数据来,为2450㎡。宜宾江安县管理站、南溪区管理站、向家坝区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三个建筑物用地性质、功能、地点未定,故没有管理用房平面位置图,按平方米报价计量。 20、百里冲倒虹吸工程数量表中有三种直径桩基,但是图纸上未显示;图纸也未表达镇墩下部有桩基的细部断面图,请明确。 答:本图纸三种直径规格基桩为4号镇墩与5号镇墩之间,基坑开挖保护周围构筑物设施用。1m直径桩在为抗滑桩,1.2m、1.5m直径为加强桩。 21、请提供本合同的闸房、观测房及调流闸室的建筑专业图纸? 答:闸房、观测房及调流闸室为单层框架结构无单独基础,位置见水工图纸,不提供建筑专业图纸,按平方米计量和报价。 22、施工临时场地规划图中有JLG102号和JLG106号渣场,渣场防护施工平面图中无此渣场,请澄清? 答:经复核,图号《向灌二(招)IV-8-016~019》江泸分干渠前段施工临时场地规划图中的JLG101#渣场~JLG104#渣场名称,依次调整为JLG101#渣场、JLG103#渣场、JLG104#渣场、JLG106#渣场。名称调整后,施工临时场地规划图中的渣场个数及编号与渣场防护施工平面图相对应。 23、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20.1.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一节中描述为:“发包人负责提供表20-1、20-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26.2.2一文中:“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合同设备项目,根据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提供全套设备、零部件以及本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其它材料或部件。”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表20-1、20-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为Ⅳ标段安装项目;条款26.2.2的供货范围为向家坝一期二步工程全部金属结构设备项目。 24、刘家场支渠明渠工程,招标图“向灌二(招)Ⅳ-5-LJZ-2-2-1)”,重力式挡墙显示混凝土为C25F50,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4组,显示混凝土为C20F50,314m?,请澄清。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飞龙支渠暗渠工程,招标图“向灌二(招)Ⅳ-5-FLZ-2-4-1)”,暗渠垫层为C20素混凝土,招标工程量清单第35组显示为C15垫层砼413m?,请澄清。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百里冲泄水渠,招标图“向灌二(招)Ⅳ-5-JLG-7-1-1”末端桩号百泄0+472.00,采用格宾石笼方式护脚,但是招标工程量清单里没有此项内容,请澄清。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护底护岸工程量共589.6m?,相应工程量已合并计入清单中“C25W6F100砼底板”项目,请按清单报价。 27、招标图《供电范围一览表》(图号:向灌二(招)Ⅳ-6(2)-01)图中10KV的输电线路长度总和为47.6km,0.4KV输电线路长度为9.6km,而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514~516页“10kv/0.4kv供电线路一览表”10KV的输电线路长度总和为61.6km,0.4KV输电线路长度为10.2km,10kv/0.4kv输电线路长度总和不一致,请澄清。 答:按招标图《供电范围一览表》(图号:向灌二(招)Ⅳ-6(2)-01)图中10kV的输电线路长度总和为47.6km,0.4kV输电线路长度为9.6km为准。 28、招标文件要求10kv/0.4kv线路电源引接方式为就近T接点,在招标图上均未找到相应的接入T点的具体标识位置,请明确10kv/0.4kv的就近T接点具体位置。 答:线路部分由承包人设计,相关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并负责采购、施工、安装;为节省投资,要求承包人负责线路设计时,原则上T接地应选取就近位置,但最终接入点位置应以地方电力公司出具用电答复单为准。 29、Ⅳ标主干渠及各支渠倒虹吸段、埋管段、明渠、暗渠段的征地宽度请明确。 答:征地宽度根据实际地形结合管理需要划定,征地宽度非固定值,招标文件不作明确。 30、Ⅳ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镀锌钢管栏杆(1.2m 高)请明确规格型号重量或者采用的图集、标准。 答:见附图。 31、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1.2.1.1中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项目中工作内容第8点:PCCP管道及其配件、异形管、接头等附件安装、各类阀(闸)门的土建和安装、压力钢管和伸缩节安装、阴极保护的土建和安装、各类调试和试验、水压试验和充水试验等”此处说明承包人负责安装压力钢管。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17.1.1中应用范围描述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压力钢管(包括直管、弯管、渐变管、配件、伸缩节、异形管等)及其附件、阴极保护等的制造和安装。”“工程量清单组号10中10.17表述为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工程”及“组号32中32.17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工程”都描述的是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工程,而32.17.1备注中说明不含管材。请澄清压力钢管哪些部分是否由承包人加工制造? 答:第10组工程量清单中,“10.17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工程”无误,包含管材制作及安装。第32组工程量清单中,“32.17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工程”为“32.17压力钢管安装工程”,“32.17.1Q345R钢管(DN1300,t=16mm)顶进”不含管材。工程量清单中备注为“含管材及安装”的项目需要承包人负责管材的采购、加工、制造及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备注为“不含管材”的项目只需要承包人负责管材的施工。 32、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条款22.5.1.1招标范围中,包含了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要求,但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设备清单内容,请澄清。 答:该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原用于泸州分公司数据中心,后因信息化专业未设置成数据中心,因此取消该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的要求,工程量清单中也不再体现此项设备清单的内容。 33、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20.1.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一节中描述“发包人负责提供表20-1、表20-2所列或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设备”,章节26.2.1表1内包含了鹰咀岩倒虹管进口节制闸和有压埋管进口节制闸工程量。同时在工程量清单中也包含了该两处闸门。而技术条款20.1.2节中表20-2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表中却不包含该两处闸门,请澄清以哪个为准? 答:技术条款章节26.2.1表1包含了鹰咀岩倒虹管进口节制闸和有压埋管进口节制闸工程量,以该表为准。 34、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表20-2内包含了鱼塘冲1#渡槽进口节制闸与鱼塘冲1#渡槽进口泄水闸;条款26.4节表1一体化闸门表内却没有包含该两处闸门,且工程量清单中也无此两项内容,请澄清。 答:以技术条款26.4.1表1为准。 35、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表20-1中没有刘家场节制闸工作门和毛桥节制闸工作门,而工程量清单中却包含该两扇闸门,请澄清。 答:以技术条款章节26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6、因本工程清单项目较多,电子标书上传受容量限制。采用相同单价的项目,可否只编制一个单价计算表? 答:相同单价的项目,可以只编制一个单价计算表,但要在项目名称、项目序号处列明所有采用该单价的项目名称及项目序号。 37、我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位置请明确是填写牵头单位名称还是联合体名称,投标文件需要盖单位章的地方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盖单位公章即可? 答:针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签章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才能生成、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况,投标人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相关要求执行即可。联合体投标的,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执行)。 38、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人: (盖单位章)”落款处填写的名称必须和电子签章名称一致才能生成、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 (盖单位章)”落款处,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即可,上传的附件同样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和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即可? 答:针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签章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才能生成、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况,投标人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相关要求执行即可。联合体投标的,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执行)。
注: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水发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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