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区黄浦江路幼儿园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豫区黄浦江路幼儿园院内
1.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1.3工期:沉降观测、承载力检测从合同签署日开始至监测工作全部结束,每次检测服务完成后3日内提交成果报告;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从合同签署日开始至检测工作全部结束,每次检测项目完成后3日内提交检测报告;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对已完成工作量计算检测费,全部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如中途遇到中秋节或春节节点时,按节点实际检测工作量支付,以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桩基检测、沉降观测、承载力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等类型按实际发生内容进行结算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豫区侍岭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含除消防检测之的外桩基检测、沉降观测、承载力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试验、建筑能效测评与系统节能检测等全部检测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4.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3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附表须含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
4.4市外企业须提供经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的《驻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表》;
4.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 3 日至12月 7 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sqzt00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注明不予接受。
5.3报名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
5.4方式:获取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
户 名: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账号:1046 1101 0400 3183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8 日 15 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 址:宿豫区
联系人:冯振国
联系电话:15150798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18751000050
邮箱:sqzt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