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溇水大道(县环保局)至雕崖段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14.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yzb-hf2023-13号
预算金额31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15571891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溇水大道(县环保局)至雕崖段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3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溇水大道(县环保局)至雕崖段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14:52发布单位: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9-22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溇水大道(县环保局)至雕崖段路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专区进行报名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ZB-HF2023-1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3-00397

3、项目名称:溇水大道(县环保局)至雕崖段路灯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4.249426(万元)

6、最高限价:314.249426(万元)

7、采购需求:

在鹤峰县溇水大道(环保局)至雕岩段沿线两侧新增LED节能路灯 338 盏(其中市电路灯43套,高8米的太阳能单头路灯243套,高10米的太阳能单头路灯40套,太阳能庭院灯12套),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路灯安装、配电柜及箱变安装、管线安装、土石方基础。包括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安装调式、施工、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 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 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 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 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6.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5近3年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专区进行报名和免费

3、方式:

投标人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会议开始前登陆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街1号

联系方式:18672039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801室

联系方式:1557189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正彪

电   话:1867203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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