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民政局拟对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
合同金额(元):168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第二条项目内容中第三款:
原合同内容:
(三)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变更后合同内容:
(三)2023年1-6月期间持续为优秀社工站开展服务,针对此前受疫情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服务目标的,继续完成相应服务内容,重点跟进个案服务情况,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2023年7-12月期间持续巩固优秀社工站标准化建设、专业化服务、精品化提升效果。不断发挥机制、模式、平台、个案管理中心等作用,增强激励项目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影响力。
乙方应在补充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街道(镇)社工站、区民政部门商定需优化完善、巩固提升的具体内容,形成2023年激励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服务清单、服务要求、实施节点等)、经街道社工站所在街道(镇)办事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落地执行。
二、第三条服务期限:
原合同内容: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乙方应在前述服务期限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变更后合同内容:
原合同服务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乙方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100%项目内容,经过3个月巩固保持期后,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街道社工站所在街道(镇)办事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民政部门确认及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的30日内,甲方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拨付合同价款尾款。
三、第四条乙方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中第二款:
原合同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持中级社工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驻点提供服务。
变更后合同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持中级社工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
四、增加第四条第三款:
变更后合同内容:
3.乙方须于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在2023年2月-9月期间每个站安排1名项目团队成员进行驻点服务,完成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款修订部分的所有内容,同时与街道社工站做好标准化、专业化、精品化所有档案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全面交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延续。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2年8月22日,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由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以下称项目承接方)开展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合同金额168万元。2022年8月29日,我局与项目承接方签订了《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委托合同(C包)》,项目周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C包)主要内容是加强优秀社工站的标准化建设、专业化服务和精品化提升,重点向“老小”“弱困”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合同签署后,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但因2022年我市新冠疫情多点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项目服务群体“一老一小”属于易感人群,导致项目未能如期结项。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扎实做好我市优秀社工站建设和省级标杆社工站创建工作,经协商,拟签订补充合同,将原合同服务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修订后合同指标、预算总额不变。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
联系电话:13424432982    传真:0755-82485948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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