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项目其他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htwb-240408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依理13764520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8
公告正文
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HXM-HTWB-2404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依理
项目联系电话:1376452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洛川中路8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021-56657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依理;021-33688305
代理机构地址: 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号楼2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项目编号:SHXM-HTWB-240408)”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
二、项目主要地点、内容及要求: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设备零星拆除及二次安装。提供设备拆除、安装及主体调试,确保天鹰系统连续、可靠、有效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五、预算金额:13万元(财政资金100%)
六、最高限价:13万元。
七、供应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包括自然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所有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4年05月17日09:00:00起至2024年05月23日16:30:00(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30),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号楼22层)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比选文件300元人民币一本,售后不退),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比选,逾期不予办理。
八、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
九、1.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2.注: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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