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园网络租赁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3.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dscg2023114重1
预算金额83.28万元
招标公司砀山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6255795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园网络租赁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3114重1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园网络租赁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D8-2083

成交金额:832800元

评审总得分:97.0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园网络租赁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全县农村薄弱中小学91所

服务要求:专用数据线路传输服务,具体为全县农村薄弱中小学91

所,提供专用网络接入,线路带宽在≥200M,可稳定承载各种业务数据、视频流等需求,提供一套云化部署报名招生系统及云安全。

服务时间:两年(即 731 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刚(组长)、王娟 、李永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收费金额:2.9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1月3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联系电话:张工1362557955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砀山县教育局

   址:砀山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李主任 1395684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张工 1362557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1362557955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2024年01月30日

附件信息:

  • [EP-DSCG2023114A-重1]砀山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园网络租赁项目

  •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

  • 签章版磋商文件

  • 成交供应商情况

  • 成交结果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