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向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菲迪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宰文富025-86565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AJB190158-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 建设项目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运动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19]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3.8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3.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菲迪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运动场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西路57号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4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体育场馆及设施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塑胶运动场出新7000平方米,人造草坪出新2600平方米。
2.10 工程规模: 场馆面积:9600 m2;容纳人数:500 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9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运动场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企业承担的工程,如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资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6月18日17时44分到 2019年6月25日17时4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7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8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电话号码:17626043124(王工)。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根据建市〔2015〕20号、苏建建管[2016]138号文件要求,本专业工程发包资格条件不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但是投标企业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 代理机构:江苏菲迪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新华西路57号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34号翔宇大厦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沈向阳 联 系 人:宰文富
电 话:13151586298 电 话:025-8656583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ianj88185@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