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兴区政务服务基础智能化提升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选聘
金额
10.0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024bj1006059
预算金额10.0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大兴区政务服务基础智能化提升项目(三期)-比选文件2024年.doc
垂询方式
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6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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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兴区政务服务基础智能化提升项目(三期)招标代理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dxzwf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0.02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政务服务局508室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投标人具有政府采购电子评标能力,且从事过政府采购电子标招标代理工作。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大兴区政务服务基础智能化提升项目(三期)招标代理工作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大兴区政务服务基础智能化提升项目(三期)-比选文件2024年.doc
垂询方式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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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81296194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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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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