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24-2024-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441324-2024-005
项目名称 惠公易产龙门[2024]005号项目GJB2024-028标的
标的名称 龙门县龙城中心市场主楼东二楼45号
标的编号 GJB2024-028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机构名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龙城中心市场主楼东二楼45号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441324-2024-005报价开始时间:2024-01-12 09:30:00
交易编号:GJB2024-028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1-26 10:00:00
底价(万元): 0.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竞买保证金(万元): 0.09
报价幅度(万元): 0.005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26 09:30:00
成交时间: 2024-01-26 10:00:00
成交人: 罗锦红成交价: 0.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龙城街道石巷口路中心市场内4间商铺和龙门县城东路农业小产品市场内3间铺位,面积共85.4平方米。(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拍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拍人在市场租赁期内违约和竞投得铺位后弃标,不得竞投中心市场和农业小产品市场内的所有标的。
2、竞价保证金:900元-10000元人民币(详见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房屋月租金按竞得单价计算,中心市场租赁期为2年,每年租金均比上一年递增,第二年比第一年递增10%;农业小产品市场租赁期为1年。竞得人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每拖延一天加收应交月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未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竞得人违约相应规定处理,没收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收所欠租金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4、竞得人接收房屋时,必须对该场所房产进行维修,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租赁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在租赁期间,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房屋及设备、设施;同时负责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需对室内进行装修的,需经出租方同意,但一切装修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房屋内部结构和外墙装饰,竞得人对房屋的装修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满后,房屋的固定设施、装修、装饰等不动产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一切经营相关规费,税收、水电费(含管道维修、线损电损费)、卫生费等,均由竞得人负责,需出租方代扣代缴的缴费项目,竞得人应按出租方规定时间缴交,每拖延一天加收应交月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未交,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竞得人违约相应规定处理,同时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收所欠租金、滞纳金及其他应交费用。
7、竞得人在承租期间必须按消防规定自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和安装烟雾感应器,灭火器要挂在铺位明显处,并进行定期更换药物;而且竞得人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若然发现不符合消防规定,在出租方管理人员发出警告(含口头)后一小时内竞得人仍未采取措施完善者,出租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该设施进行重购及维修,由竞得人负担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租房履约保证金。
四、经营范围详见请浏览招租一览表。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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