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郴财采计【2020】00295号
预算金额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35-223359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2 原文链接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000295

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0-ZB-10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日期:2020914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0 09:30

6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 、中标公告内容: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于20201010日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和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原则、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对比和打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排序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南京慧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85000.00

98.8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京医健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90000.00

71.1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京鑫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50000.00

64.45

按照程序,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慧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东区7号楼3F7303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1

系统应用平台软件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80000.00

2

传输与解析模块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75000.00

3

眼科检查设备连接模块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全部

72000.00

4

检查登记、预约管理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35000.00

5

检查设备报告统一样式转换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35000.00

6

图像采集图文报告工作站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50000.00

7

检查影像格式转换与处理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70000.00

8

报告集中打印、自助打印软件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50000.00

9

特殊设备辅助报告编辑软件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40000.00

10

视力/眼压/电脑验光数据采集软件(需配套硬件支持)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40000.00

11

影像报告发布、浏览模块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40000.00

12

统计分析定制服务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50000.00

13

HISEMR、叫号系统、信息集成平台接口

慧目OEIS V1.0

南京慧目/南京

1

40000.00

14

自助打印终端

主机配置:I3处理器/4G内存/120G SSD硬盘/8USB/1000M有线网络

显示器:19寸电容触摸屏

打印机1:理光彩色激光打印机(一次装纸1000张)

打印机2:佳能彩色相纸快速打印机(一次装纸6500张,8250张)

豪点/南京

3

3000.00

15

智能采集终端

CPU4核主频1.4G,内存1G,存储8G

显示:触控10寸,1200*800分辨率

其他:USB*2,无线有线网络操作系统:安卓6.0以上

永兴盛/深圳

6

3000.0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评标组长

曹岳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标成员

张丽敏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标成员

郑永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标成员

李益凤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陈志强

业主授权

全过程

四、采购人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

电话:18007350126

联系人:陈先生

五、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2205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0735-223359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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