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南产业片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56.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5-441881-78-01-808424
预算金额235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绿化

招标 公 告
招标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月
中南产业片区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5-441881-78-01-808424)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以及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
司现对中南产业片区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南产业片区绿化工程
二、招标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3-26689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20-8221786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电话: 0763-2668119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英德市广德产业园中南产业片区内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英德市广德产业园中南产业片区内,建设内容为
中南产业片区各道路中央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带的绿化种植,包括种植乔木、灌木、
地被等植物,总面积约为27万平方米。具体工程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现场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按图纸完成中南产业片区各道路中央绿化带及人行
道绿化带的绿化种植,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种植等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书等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最高投标限价:23,569,857.81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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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开标时间:_年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
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
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网上投标
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
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
2
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
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
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
本警示价(如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
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
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
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
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
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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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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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
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
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
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
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
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
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
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
(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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