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八三南京公司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三期工程建筑智能化(标段二)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220000598310报名截止: 2024-01-25 14:00:00
八三南京公司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三期工程建筑智能化(标段二)招标
智能化标段二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公司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三期工程 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标段二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分包单位。
一、招标单位: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二、分包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三期工程 。
2、建设地点: 浦口区中心医院现有院内。
3、建筑面积: 约25.14万m2。
4、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5、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时钟系统、排队叫号、医用对讲系统、探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综合管理系统、内部对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机房工程安装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6、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1.30-2024.06.30
7、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扬子杯”,争创“鲁班奖”。
8、主要材料投标样品(必须提供):
序号 | 主要材料名称 | 规格、材质、性能等要求 | 备注 |
1 | / | / | / |
以上所需样品递交地点:/。
9、其他要求: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
三、投标方式:“云筑网”报名窗口打开至报名截止时间≥48小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或者不良记录。
5、投标报名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投标样品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7、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往年度《完税证明》、《无欠税证明》及纳税信用评级等相关资料。
8、报名附件上传:
①最新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两个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附合同)
第五条 资格审查不予审核通过的情形
1、分包单位考核或评价为不合格的。
2、分包单位年均劳动力和施工分包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求,在以往合作中造成一级节点工期延误15—30天的,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安全管理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且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安排的。
3、分包单位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围标或串标行为的。
4、分包单位在本年度内发生2人以下的讨薪、上访、闹事等恶性事件一次的。
5、分包单位有低价中标中途调价或组织不力中途退场现象的。
6、分包单位在一个年度内被业主方、监理方投诉2次及以上(投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投诉、会议投诉、微信工作群投诉、电话投诉等)。
7、分包单位或实际负责人在中建八局范围内或省、市信用平台有不良记录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8、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的。
9、发生相关诉讼且未积极配合解决的、发生群体上访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围堵项目部或公司的。
11、涉嫌围标串标的,无论成功与否,取消投标人至少一年的投标资格。
涉嫌围标串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关联;2、IP地址相同。
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管理手册》具体实施。
五、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需满足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2N+1(拟中标人数量(N)≤3 时);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N+3(拟中标人数量(N)≥4 时),取全部满足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为正式投标人,特殊情况提交招标小组组长批准。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可直接登录“云筑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满足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2N+1(拟中标人数量(N)≤3时);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N+3(拟中标人数量(N)≥4时),或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特殊情况提交招标小组组长批准。时间延长后如仍不满足要求即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式,报审后,重新组织实施。
六、投标人在为本次招标所进行的现场考察、事实调查和标书编制等一切活动中引起的费用开支和法律事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钱钢联系电话:15951806836
夏如梦 18261924437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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