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编号:ZJJJ-2024013
二、磋商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文化礼堂LED大屏及扩音系统等配套产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
1 | 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文化礼堂LED大屏及扩音系统等配套产品采购项目 | 1 | 项 | 165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分,下午2:30至4:3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东入口三楼0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本费:300元
六、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东入口三楼003室。
七、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700元(电汇、转账、网上银行)
户 名: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01000321800789
缴纳时间:在2024年11月15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汇入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差额保证金(若有)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188585300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新悦路88号君悦大厦东入口三楼006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08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