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tlhzc(jzcs)2022-004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雪妮0996-22222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巴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LHZC(JZCS)2022-004号

项目名称:巴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承办巴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服务,实现巴州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DRG付费工作。提供但不仅限于病案数据治理服务、分组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支撑服务、业务推广服务、软硬件工具配套服务、省平台对接配套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提供);(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由报名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牵头,其余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购买;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地 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

联系方式:0996-2276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艾尚酒店八楼新疆元通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96-2222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妮

电 话:0996-2222267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 竞争性磋商.doc 招标文件 竞争性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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