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7523.7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23.7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先生139688067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改应急局(原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以温瓯集经发审【202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经区(原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范围为 24平方公里内的水系,主要包含瓯锦河及支流水系、北堤湖湿地公园。主要规模如下:①建设生态护坡建设9459m,滨岸缓冲带建设12477m,河口生态拦截系统构建面积3642㎡,硬质护岸改造1877m,水生态系统平衡构建面积271958㎡,湿地沉水植被种植面积31460㎡,立式生态浮岛建设2976㎡,水环境智能监管系统4套。②在九村水闸闸前230m处布置1#提水泵站及配套泵房,引水流量为0.075m3/s;新建DN400PE管道总长48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生态系统平衡构建、生态护坡保护、尾水终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通过上述工程的实施,使人工湿地出水、瓯锦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及以上,其他河道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项目总投资概算7523.7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以完工验收为准)、工程管护期1080日历天(自施工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施工完工投入使用、管护期的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工程管护、竣工验收、移交、备案、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设计质量要求: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且达到水质指标及生态修复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和(2)两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组成联合体;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或组成联合体,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②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投标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法,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其他要求:①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不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 16 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 地址:温州市黄屿大道380号宏地壹品国
际5号楼2101室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0577- 55878527 电 话:13968806725、0577-88863066
2023年 4 月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改应急局(原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以温瓯集经发审【202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经区(原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范围为 24平方公里内的水系,主要包含瓯锦河及支流水系、北堤湖湿地公园。主要规模如下:①建设生态护坡建设9459m,滨岸缓冲带建设12477m,河口生态拦截系统构建面积3642㎡,硬质护岸改造1877m,水生态系统平衡构建面积271958㎡,湿地沉水植被种植面积31460㎡,立式生态浮岛建设2976㎡,水环境智能监管系统4套。②在九村水闸闸前230m处布置1#提水泵站及配套泵房,引水流量为0.075m3/s;新建DN400PE管道总长48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生态系统平衡构建、生态护坡保护、尾水终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通过上述工程的实施,使人工湿地出水、瓯锦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及以上,其他河道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项目总投资概算7523.7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以完工验收为准)、工程管护期1080日历天(自施工期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瓯江流域瓯江口入海口水系(一期)生态修复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施工完工投入使用、管护期的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工程管护、竣工验收、移交、备案、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设计质量要求: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且达到水质指标及生态修复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和(2)两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组成联合体;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或组成联合体,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②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投标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法,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其他要求:①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不兼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 16 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 地址:温州市黄屿大道380号宏地壹品国
际5号楼2101室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0577- 55878527 电 话:13968806725、0577-88863066
2023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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