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新区综合热线系统特色功能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所涉及岗位(包括热线前台话务接线(含热线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热线后台工单办理
(含工单受办覆盖工单签派、退单、回访、办结、申诉5个环节,同时包含综合热线特色工单办理等)),配备不少于32名专职话务热线服务团队驻场提供服务,
其中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8名,热线后台工作人员24名。
1.2 本项目服务团队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分批配置,直至配满32名人员,时间安排如下:
1.3 热线后台工作人员主要负责: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对新区热线工单进行全流程处理;对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测评;负责其他提升满意度和解决率的服务举措;负责统计满意度调查、疑难问题协调、上门核实等工作;负责审核上传知识库、核实市级回访录音、协助企业帮扶工单的录入、回访;负责统计并反馈回访情况,将工单办理情况形成数据化报表,配合热线办对新区各部门办理工单进行考核评估。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7*24小时话务接听;负责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企业帮扶和其他纳入新区热线平台的业务热线电话的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2.服务要求:
2.1 服务人员通过采购人考核后方可进行服务,提供专职服务人员驻场服务。
2.2 服务单位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服务人员须为服务承包单位人员)承担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福利管理
[包含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团建福利等]、食宿补贴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2.3 提供服务外包人员年度内的长期提升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培训、礼仪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等。
2.4 服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若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考核后方可进行服务。
2.5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提供服务的员工和采购需求规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2.6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的热线前台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7*24小时的热线接听,保障热线24小时畅通;热线后台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5*8服务,且在采购人需求下提供7*24的临时紧急服务。特殊情况有加班任务时必须加班,加班报酬由服务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补助。
3、其他要求
3.1 服务承包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台账。
3.2 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对驻场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进行调配,服务承包单位有义务进行配合。
3.3 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和服务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约定。本方案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3.4 本项目服务承包单位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5 服务承包单位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1)采购人有权对服务承包单位发放外包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缴纳社保等各项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如:“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现有未按要求足额发放的或接到外包人员投拆经核查属实的;
(2)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服务承包单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3)因服务承包单位的原因,在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投诉等问题,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
(4)服务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
(5)在执业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被举报查实及追究法律责任的;
(6)就同一事项以咨询、加快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等。
(三)人员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工作,普通话标准。
(2)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主动性和服务意识,亲和力强,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以及相关专业能力,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服务人员遵纪守法,能遵守政务服务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每项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对新区热线工单进行全流程处理;对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测评;负责其他提升满意度和解决率的服务举措;负责统计满意度调查、疑难问题协调、上门核实等工作;负责审核上传知识库、核实市级回访录音、协助企业帮扶工单的录入、回访;负责统计并反馈回访情况,将工单办理情况形成数据化报表,配合热线办对新区各部门办理工单进行考核评估。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7*24小时话务接听;负责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企业帮扶和其他纳入新区热线平台的业务热线电话的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工作。
六、验收标准:
1、依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流程和甲乙方约定的合同服务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行政监管部门认定的机构处置,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人工、经营管理、考核培训费、税费等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
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在实施期间,服务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如发生服务承包单位泄密事件,由服务承包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服务承包单位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服务内容:
1.1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所涉及岗位(包括热线前台话务接线(含热线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热线后台工单办理
(含工单受办覆盖工单签派、退单、回访、办结、申诉5个环节,同时包含综合热线特色工单办理等)),配备不少于32名专职话务热线服务团队驻场提供服务,
其中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8名,热线后台工作人员24名。
1.2 本项目服务团队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分批配置,直至配满32名人员,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批次 | 预计配置时间 | 配置岗位 | 配置人数(人) |
1 | 第一批 | 项目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 | 热线后台(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等) | 15 |
2 | 第二批 | 2024年8月19前 | 热线前台话务接线(含热线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 | 8 |
热线后台(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等) | 5 | |||
3 | 第三批 | 2024年10月1日前 | 热线后台(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等) | 4 |
合计(人) | | 32 |
1.3 热线后台工作人员主要负责: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对新区热线工单进行全流程处理;对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测评;负责其他提升满意度和解决率的服务举措;负责统计满意度调查、疑难问题协调、上门核实等工作;负责审核上传知识库、核实市级回访录音、协助企业帮扶工单的录入、回访;负责统计并反馈回访情况,将工单办理情况形成数据化报表,配合热线办对新区各部门办理工单进行考核评估。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7*24小时话务接听;负责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企业帮扶和其他纳入新区热线平台的业务热线电话的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2.服务要求:
2.1 服务人员通过采购人考核后方可进行服务,提供专职服务人员驻场服务。
2.2 服务单位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服务人员须为服务承包单位人员)承担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福利管理
[包含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团建福利等]、食宿补贴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2.3 提供服务外包人员年度内的长期提升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培训、礼仪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等。
2.4 服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若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沟通,经采购人考核后方可进行服务。
2.5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提供服务的员工和采购需求规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2.6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的热线前台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7*24小时的热线接听,保障热线24小时畅通;热线后台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5*8服务,且在采购人需求下提供7*24的临时紧急服务。特殊情况有加班任务时必须加班,加班报酬由服务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补助。
3、其他要求
3.1 服务承包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台账。
3.2 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对驻场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进行调配,服务承包单位有义务进行配合。
3.3 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和服务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约定。本方案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3.4 本项目服务承包单位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5 服务承包单位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1)采购人有权对服务承包单位发放外包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缴纳社保等各项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如:“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现有未按要求足额发放的或接到外包人员投拆经核查属实的;
(2)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服务承包单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3)因服务承包单位的原因,在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投诉等问题,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
(4)服务承包单位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的;
(5)在执业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被举报查实及追究法律责任的;
(6)就同一事项以咨询、加快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等。
(三)人员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工作,普通话标准。
(2)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主动性和服务意识,亲和力强,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以及相关专业能力,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服务人员遵纪守法,能遵守政务服务热线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每项服务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2345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办结、回访、申诉、协调督办,对新区热线工单进行全流程处理;对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测评;负责其他提升满意度和解决率的服务举措;负责统计满意度调查、疑难问题协调、上门核实等工作;负责审核上传知识库、核实市级回访录音、协助企业帮扶工单的录入、回访;负责统计并反馈回访情况,将工单办理情况形成数据化报表,配合热线办对新区各部门办理工单进行考核评估。热线前台话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7*24小时话务接听;负责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企业帮扶和其他纳入新区热线平台的业务热线电话的接听、受办,特色工单录入等工作。
六、验收标准:
1、依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流程和甲乙方约定的合同服务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行政监管部门认定的机构处置,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人工、经营管理、考核培训费、税费等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
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在实施期间,服务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如发生服务承包单位泄密事件,由服务承包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服务承包单位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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