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税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税务咨询服务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经开区世纪大道南侧
4.2项目规模: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海河湾花园项目”直接总投约40.68亿元,建筑面积约45万平米,货值约44亿元(以上最终以实际数为准),产品类型分为住宅、储藏室、商业等,共分三期开发,并已于2020年开始预售,首次一期部分楼宇完工时点为 2022年12月,预计2024年全部竣工。
4.3服务期要求:税务咨询鉴证服务期暂定3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退税代理服务期至招标人实际收到所有土地增值税退税款为止。
5、招标内容: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税务咨询服务,主要包含但限于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海河湾花园项目”涉税服务:
(1)税务咨询鉴证服务-项目全周期全税种涉税服务。
a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进度规划、整体税负测算、清盘留抵规划等;
b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规划、建造成本结算、预清算、不同业态成本规划、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等;
c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递延调整台账、新会计准则税会差异处理、预缴及完工年度预计毛利调整指导、按年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等。
d其他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财税合规性问题。
(2)退税代理服务:对项目产生土地增值税多缴税款依法进行退税代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资质等级和范围(以下资质须同时满足):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署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税协认定4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资格。
8.2拟派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项目经验;参与清算人员至少有2名及以上注册税务师。
8.3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日,则为2021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12、报名时间: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联系人:刘先生、胡女士,联系号码:13626222271、13815581495),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13、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人: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057406
地址:盐城开发区松江路18号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13626222271、13815581495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