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小学名优教师影子培训项目征集方案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一)项目概况
闽侯县中小学名优教师影子培训100人:
1.中学名优教师影子培训50人;
2.小学名优教师影子培训50人。
(二)征集内容要求:
1.培训需求
在教育“双减”的大背景下,中小学名优教师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本次影子培训通过名校观摩,深入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拓宽自身的教育视野,为教育教学提供更广阔的思路;通过名师经验分享,深入了解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掌握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策略;通过专题学习,强化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引领学科教学研究;通过课堂观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以适应教育改革的新趋势;通过研课磨课,提升教师的自我学习能力、自我反思能力和自我研究能力,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培训目标:通过中小学名优教师影子培训,我们将致力于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深化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更好地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现代教育理念和策略;强化教师的实践能力,确保根据学生需求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培养不断探索新的教学理念和模式,引领学科教学的创新发展;提升教师的个人专业素养和教育研究能力,鼓励不断反思教学实践,为学科教学的改进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培训对象
对象:中小学名优教师(教研员、学科工作室成员、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技能赛获奖教师)
4.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本项目分四期举办,每期二到三周,完成时间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培训地点:省内
5.培训方式
采用参观名校、观摩研讨、跟岗研修、专题讲座、案例解析、互动对话等方式。
6.培训收费
收费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8号)执行。
7.师资要求
授课教师由培训主题方面的专家和一线中小学名师组成,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8.食宿及接送站
每日伙食标准不低于100元;校外住宿的酒店由双方协商至甲方满意;校内住宿应具备标间水准;食宿、上课地点(下校听课除外)安排在同一地点,如不在同一地点且步行超过十五分钟的需有专车接送,但车程不超过半小时;中标的培训机构须安排接机、接车等服务,保障学员在当地顺利到达住宿地点。
9.学习资料等准备
中标的培训机构须为每位学员提供学习资料,包括学习指南、讲课资料、笔记本、文具等;无须教材;培训结束后,中标的培训机构需为培训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和结业合影照片。
10.培训结果验收
由全体参训教师对培训成果做出总体评价,以“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验收依据。依据培训成果中的满意率调查,满意的比率达到90%以上通过验收。满意率80%-90%我校有权暂停中标的培训机构一次合作机会。若两次满意率均达不到80%以上,我校有权单方面解约。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参加投标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从事教师培训的资质,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
2.参加方案报名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供货商要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
三、察看时间
不组织现场查看
四、方案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0日
五、其他要求
1.如果是当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采购单位做好接收单登记,供应商自行保管好快递凭据)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截止时间收件人必须到单位收发室查收邮件)。
2.报名人报来的征集方案必须包含报价、师资、课程安排、食宿安排等(方案总价必须含税费),征集的方案允许先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采购单位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报名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允许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与荆溪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210米)。
2.联系人姓名:黄博威
3.手 机:18506009169
4.邮 编:350100
七、监督电话
1.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局监察室:0591-22067567
2.福建省闽侯县教育局电教馆:0591-22985177
八、公告时间
2024年2月5日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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