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3307]广花路(G107国道)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花路(G107 国道)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4-3307]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花木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深圳中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成)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粤壮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林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白云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广州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成)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成)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艺杰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浅草堂园林工程与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6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635099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C座八楼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20-36681997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3-6楼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投标申请人资格能力一览表.pdf
去专家签字版资审报告.pdf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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