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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控制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GXJD-2018(ZB)-012】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昊展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云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宝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控制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GXJD-2018(ZB)-012】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控制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GXJD-2018(ZB)-012】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
控制
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GXJD-2018(ZB)-01
2
】
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一、项目编号:GXJD-2018(ZB)-01
2
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
控制
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
12
日
三、
质疑
事项、内容:
质疑人名称:
广西金商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丽芳
联系人:
卢健攀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
青秀区星湖路14号广西南宁电子科技广场综合楼9层909号
联系电话:
15507716659
质疑人名称:广西南宁
羿蔓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国琪
联系人:
刘亚伟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
青秀区广园路24号元亨陶陶居1栋2单元402号
联系电话:
15607728880
质疑人名称:
广州宝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志国
联系人:
秦学燕
质疑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51号1305房
联系电话:
17807760031
质疑人名称:广西云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覃潇
联系人:
陈国郑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89号明秀小区74栋2单元304号房
联系电话:13510290103
质疑人名称: 广西昊展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伟琼
联系人:王
婕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110号方洲丽景广场A座703号
联系电话:13517712358
广西金商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
羿蔓教育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宝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云威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昊展商贸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3月22日
收到
广西金商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于2018年3月
22
日收到广西南宁
羿蔓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于2018年3月
23
日收到
广州宝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于2018年3月
27
日收到广西云威科技有限公司
,
于2018年3月
23
日收到广西昊展商贸有限公司
,
以直接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GXJD-2018(ZB)-01
3
】”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章节C分标,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关于现场勘查:投标人应进行此案长踏勘,并开具现场勘查证明。1.踏勘时间:2018年3月23日。该条款并未具体说明统一勘探的时间是几点,势必可能出现各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因此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十六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一)款、第(八)款规定:(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复:
质疑描述中已经肯定了踏勘合法性,又提出时间不合法,有些自相矛盾。试问踏勘时间:2018年3月23日何以不具体,采购文件也已经明确,本次踏勘由采购人组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活动,且提供了采购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踏勘地址、踏勘时间,并对参加踏勘的投标人开出踏勘证明,且踏勘只是对项目情况的了解,在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中毫无涉及。踏勘非强制性要求,当日均可,为何要特定到时间几点几分来限制踏勘?对于质疑提出势必可能出现各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的问题,贵公司
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贵公司所提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二“第二章采购需求”章节C分标,采购人的商务条款及要求第5条: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服务单位在南宁市必须有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办事机构证明)、开通移动端设备保修服务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证及升级检测报告)。该条款中要求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软件著作权证为软件唯一的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八)款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复:
我方认为要求合理,要求内容并未针对谁做特殊要求,且所要提供资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前期市场调研,所提资料主流产品均能提供,何谈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试问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是三无产品,侵权产品,您会购买吗?且货物出厂本身没合法合规,不符合成为商品。贵公司
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故贵公司
事实依据不充分
,
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
本项目为自治区重点项目,
采购预算高,货物特殊,技术含量高,
采购单位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更需要供应商保证货品来源及质量、售后支持。因此从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出发,本项内容是供应商确保履约能力的综合因素之一。
质疑事项三: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章节C分标,第四章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A、B、C
分标通用)第三条售后服务分(2)售后服务能力一至三档均把从业人员作为评审因素。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投标人投入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
,本项目人员,非强制要求本单位从业人员,可以是委托售后的分支机构人员、外聘售后人员或货物厂家专属售后人员,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故贵公司
事实依据不充分
,
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
本项目为自治区重点项目,
采购预算高,货物特殊,技术含量高,
采购单位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更需要供应商保证货品来源及质量、售后支持。因此从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出发,本项内容是供应商确保履约能力的综合因素之一。
质疑事项四: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各分标在商务条款的售后服务要求第5条中,均提出“投标人或委托服务单位在南宁市必须有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办事机构证明)
”
,此设置实属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第五款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并无
第四、第五款
规定,请核实。如质疑人想描述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第五款
规定,采购文件中未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也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我方认为售后服务要求合理,售后服务要求内容并未针对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做特殊要求(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服务机构与第五款规定更是毫无关联。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故贵公司
事实依据不充分
,
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
本项目为自治区重点项目,
采购预算高,货物特殊,技术含量高,
采购单位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更需要供应商保证货品来源及质量、售后支持。因此从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出发,本项内容是供应商确保履约能力的综合因素之一。
质疑事项五:序号1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第一条的“2、电气布局采用双抽屉式,所有其电气控制器要求安装在网孔板式的抽屉上,与工业实际情况相符,在控制方面,设备配置要求采用PROFTBUS-DP通讯实现互连的分布式控制方式控制方案。
”
;第三条的第2点的“ 4)视频需包含:数控机床故障分析与维修、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数控机床维修、数控机床维修电动刀架维修、数控机床维修技术、数控机床故障分析与维修、3合1全自动数控围字机、51SIEG西马特数控车床KC6加工视频、CNC数控车床撞床撞刀超危险、超震撼德国技术德玛吉DMG CTX del ta 4000一6000TC数控机床、数控车铣中心曲轴数控等不少于35个视频资源,文件以flv为主。”序号1项16项“ 2)还需提供西门子PLC案例讲解视频教程,内容包含但不止于以下项目:S7-300的PID液位控制系统、S7-300中功能块FB的编程与应用、S7-200通过通讯控制三菱变频器、S7-200的物料称重控制系统、S7-200的定长切割设备控制系统、S7-300之间的MP!全局数据通讯、S7-300通过DP接口连接远程10站、MM440变频器常用基本控制电路,”和17点“ D能仿真控制ABB、 FANUC、安川、KIJKA、引路、广数等品牌工业机器人;”类似很多条款均对投标货物进行了限定,且按照采购需求说明 、招标文件中未标有“女"的条款是一般性参数,有3 项及以上不满足的,按投标无效处理"的规定。明显倾向特定产品或特定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也许能够满足其中一两项,但多项要求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无法进入的隐形壁垒,存在按照内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的倾向。不符合招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答复: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一旦中标后不能更换其它品牌型号供货。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请仔细阅读。
贵公司
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贵公司所提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六: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A分标:序号1第一条第1点的“ 9)供应商必须在国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师资培训。”;
A分标序号1第一条第2点的“ 3)每个工作单元必须具有各自独立的控制。”A分标序号1第三条第6点“ 6.机器人技术参数:品牌:ABB、KUKA、MITSUBISHI”。B分标序号1第一条“ 4、在控制方面,设备要求采用基于西门子最新S7-1500和S7-1200PLC组成的profinet通信的PLC网络控制方案,采用工业总线的主一从架构,各PLC之间通过profinet通讯实现互连的分布式控制方式。投标时要求提供该设备基于profinet网络拓扑图。”C分标序号1第三条(l)参考资料包含:《Pro_ENGINEER Wildfire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附光盘、CAD/CAM数控加工技术、CAXA数控线切割加工、PRO E WILDFIRE数控加工及二次开发技术、pro ENGINEER模具设计与Mastercam控加工第二版、pro ENGINEER野火版3,0数控加工从入门精通、ProENGlNEER数控加工(基础篇)、数控加工技术、SIEMENS系统数控车床编程与维护、数控机床实用维修技术、数控加工技术、UGNX 6. o数控加工经典案例解析、UGNX 7. 0 中文版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教程、UG 三维造型与数加工编程实例精解、车床常见故障诊断与检修、车工工艺及工技能:普通车·模拟数控车。数控车、复杂曲面数控加工关技术、高级数控加工必备技能与典型实例:数控铣加工篇、机床数控技术及应用、精iMMastercamX数控加工、实用控机床故障诊断及维修技术500例、数控电火花加工实用技术等不少于100项参考资料,资料以PDF文件为主、NH文件为辅。”C分标序号1第五条中“ 2)气缸:HDS-20Y型机械夹1个 3)电磁阀:4V120一M5型二位五通双控电磁阀1个”各分标中类似这种还有很多,均对投标货物进行了限定,且按照采购需求说明 、招标文件中未标有“
★
”的条款是一般性参数,有3项及以上不满足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的规定。明显倾向特定产品或特定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也许能够满足其中一两项,但多项要求组合起来就形成了无法进入的隐形壁垒,存在按照内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的倾向。不符合招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设置实属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第五款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复:国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和师资培训是很正常的要求,且任何供货商都可以满足。
我方认为售后服务及
培训
要求合理,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内容并未针对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做特殊要求(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对于参数上的问题,详见
201
8
年
3
月
26
日
发布的
“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现代控制技术实训中心设备(一期)招标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改公告”。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一旦中标后不能更换其它品牌型号供货。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请仔细阅读。
贵公司
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贵公司所提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七: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各分标“商务条款及要求”部分中“售后服务要求”的第3点“ 3、中标人在系统验收合格正式运行后,须提供一年的原厂免费维护期(含系统维护、技术咨询、功能调整、接口调整、软件版本升级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并且在正式运行后一年内,负责升级完善相关核心技术,以保证使用技术的领先性。”各分标均提到“原厂”字眼,各分标参数中货物种类和厂家如此之多,难道买一个几块的老虎钳也需要原厂维护吗?如何做到所有的全部是原厂质保?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此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明确具体需要原厂售后的货物?在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第1点“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及要求"的“质量保证期” 要求“整个分标质量保证期:1年或1年以上(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对本项目设备及软件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外的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另行商议。”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而非原厂提供售后服务,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如此多“原厂”售后服务意指此部分产品售后与乙方无关吗?在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各分标中“售后服务要求” 第4点“ 4、在免费维护期内,根据甲方或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变更进行系统免费维护和升级。”甲方或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变更属于需求不明确,对具体招标内容并不透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一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中的公开透明原则。
答复:采购文件已经描述非常清楚分项货物有要求按分项要求,无分项要求的按商务条款约定。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仅为格式,最终内容由中标人与业主商议。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乙方可以通过货物本身有原厂售后的,或自身可以有能力进行售后的,或委托其他能力的机构进行售后的,根据采购需求要求进行售后服务。不论乙方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供货商,通过什么形式,什么方法必须保证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作为被支付人义务,怎么与乙方无关?且贵公司能对一些涉及高工艺,高技术,专利权的货物有能力自主维修、维护、安装?这些货品没有售后从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和常识来说,您觉得可能吗?
且质疑人描述“各分标参数中货物种类和厂家如此之多,难道买一个几块的老虎钳也需要原厂维护吗?如何做到所有的全部是原厂质保?”。且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说明的一、二点已经解释,再者何以得出此结论,请提供证明材料。货物以合法出厂为准,且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至于几块的老虎钳也需要原厂维护的问题,华晨宝马、北京奔驰、上海大众、苹果手机、华为手机等,核心部件产自国内外,其他零件来自各个制造商,发动机可能是三菱、通用,车灯可能是飞利浦、松下,摄像头可能是索尼、莱卡,电池是三星、 骆驼等等,售后由主体承担及处置,此类常识性及市场显性问题无需多说。
“ 4、在免费维护期内,根据甲方或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变更进行系统免费维护和升级。”甲方或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变更属于需求不明确,对具体招标内容并不透明。只要合法合规,对系统免费维护和升级需求,求有何不合理?且此条不属于“
★
”项
。
请贵公司提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
证明材料
,
贵公司
未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
故贵公司
事实依据不充分
,
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贵公司所提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近期发现有质疑人所提交质疑内容,可能涉嫌串标围标,如经证实,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呈送主管部门,特此声明。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件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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