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宁县大屋场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绥财采计[2022]0124号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绥宁县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女士0739-761882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4
公告正文

绥宁县大屋场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绥宁县大屋场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大屋场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2]012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LF-2022-FW(SN)-68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品目

分类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绥宁县大屋场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详见磋商文件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1项

880000.00

详见磋商

文件

132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必须是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2022年09月02日起至2022年09月0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到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沿河东路92号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3、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按其规定签署。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9月14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沿河东路92号二楼)。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人: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话:13638490400

址:绥宁县长铺镇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话:0739-7618821

址:绥宁县沿河东路92号二楼

3、监督部门信息

绥宁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9-7611085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特别要求,供应商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 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2019 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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