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吸水棉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01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通知书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
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
第一部分 询价通知书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购置吸水棉项目”以询价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吸水棉 |
每卷长:20m,宽:1.0m,厚度:0.0025 m 每平米重量:260g/㎡ |
8000 |
㎡ |
注:1.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全部货物、运输、装卸、税费及后续服务等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为此而支付其他费用。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报价表。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采购人需求单后50天内供货。
3.交货地点:南京禄口机场邮航南京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询价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询价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3日
(2)方式:邮件获取
4、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4)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并密封。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采购人于询价当日现场拆封。询价将于响应文件拆封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询价。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邮 编:100031
项目联系人:邵伟
电 话:13501036797
电子邮箱:https://mail.cnpostair.com:6080/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询价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条目号 |
内容 |
8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8.1 |
供应商须按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写: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企业情况信息表。 5、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6、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适用需提供)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询价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询价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询价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 |
9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10 |
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将在报价之日起 180 天内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报价而被拒绝。 |
11 |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响应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 1 份,)。 纸质版响应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公开询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采购人”指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3“最终用户”指货物或服务的使用单位。
2.4“货物”指询价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的产品、
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虽未载明但在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产品、工具等。
2.5“服务”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提供的技术支持、
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询价费用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二、询价文件说明
5、询价文件的构成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询价程序和合同草案。询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询价通知书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6、询价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询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予以确认。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6.3询价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7、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
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询价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询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询价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相关文件。
11、报价
11.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币种填报。
13、报价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应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4.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4.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电子版文件随响应文件递交。
15.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在2023年2月17日17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
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5.3如果未按15.1和15.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6.1采购人可按规定修改询价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6.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询价。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五、询价及评审
18、询价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8.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
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询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
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2在评审和询价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询价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询价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询价及在询价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19、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19.1评审原则:
(1)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19.2评审办法。
(1)询价小组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未实质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经询价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询价后,将
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询价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如最低报价相同,如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人。
(4)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询价文件中所有*指标要求均得到
满足,其它指标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且售后服务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即视为质量和服务相等。在询价时如果采购人对技术和服务需求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所有技术和服务需求均得到满足即视为质量和服务相等。
20、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询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0.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3)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19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授予合同
22、合同的授予标准
22.1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询价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2.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询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0、履行合同能力审查
23.1采购人及询价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
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3.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
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询价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1、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要求,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2、履约保证金
见合同草案。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货物类)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同价款见下表:
货物名称 |
数 量(㎡) |
单 价(含税价) |
单价(未含税) |
总 额(未含税) |
税金% |
总价 |
合同总价款(大写) |
或者:合同标的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二)甲方如需变更前款货物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通知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总价款为:_________ 元;增值税税款为:_________ 元:合同价款合计:_________ 元。
本合同所称货物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所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净价。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包装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
本合同所称合同总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所支付的价款与增值税税款两部分之和。
本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二)如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货物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总价款以实际采购货物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___15___日内通过银行____(承兑汇票/转账)方式支付全部价款。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发票的提供
1.发票类型
R乙方应提供与合同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票开具时间
乙方开具发票的时间应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在甲方付款前并且于发票开具后__10____日内送达发票。
3.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认证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逾期无法认证抵扣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其收取相对应的进项税额金额及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
4.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责任
乙方提供有瑕疵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其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抵扣,从而造成资金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账户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0024392N
地址、电话: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010-68855157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 0200003119200093058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甲方要求,并应不低于询价文件中关于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要求;货物有样品的,由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交付的货物应与样品相符。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供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单证和资料。
第四条 质量责任
(一)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者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货物或者承担保修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承担 10 年的质保责任。质保期内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指令后3日内进行修理,经两次修理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更换或者退货。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适当的、符合标准/保证内件的安全的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交货地点。如果因为货物的包装或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二)乙方提供的包装物,非甲方提出要求不回收。
第六条 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交货指令之日起50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批次交付货物。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第七条 交货地点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到货地点为:南京禄口机场邮航南京分公司。
(二)甲方如需要变更交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第八条 运输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以适当的运输方式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九条 验收
(一)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或者双方认可的样品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如果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参加验收,则甲方有权自行对货物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货物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如因乙方不参加验收致甲方自行验收的,甲方验收完成之日为货物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三)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货物应符合合同要求。
(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十条 权利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人提出的侵犯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他物权、人格权等的起诉或者其他权利主张。
(二)如果发生第三人对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的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装和进行其他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人使用、销售。
(四)本条所约定的内容不因本合同期满而失效。
第十一条 保密
(一)双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的有关制作工艺、产品设计、货源情报、价格信息、客户名单、招投标资料以及其他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二)非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经国家有权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向第三人透露。
(三)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第十二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未履行义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_1_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_3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
2.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的;
3,其他情形:_____/____ 。
(四)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付款的,按照应付价款
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向对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否则因未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而造成的额外损失由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__30__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方法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1年。
(二)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招投标文件、 / 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投标承诺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投标承诺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三)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五)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乙方持 贰 份,甲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应依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按顺序编写,其中以下文件应按照本部分所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
致: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询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如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产品/服务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
2.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80 天。
5.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6.所有与本询价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报价表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吸水棉 |
每卷长:20m,宽:1.0m,厚度:0.0025 m 每平米重量:260g/㎡ |
㎡ |
8000 |
10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须根据企业增值税税率情况,填写上表。
2、报价应以货物/服务到达项目现场完税价为基础,包括货物/服务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服务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部门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询价,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本项目往来邮箱地址: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询价文件 条款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询价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3、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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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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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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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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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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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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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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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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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管理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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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维护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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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资质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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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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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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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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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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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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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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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如适用需提供)
5、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适用需提供)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询价文件 条款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无) |
偏离 说明 |
1 |
(此行采购人填写) |
(此行采购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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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询价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4)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
(5)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询价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一、技术规范 |
1.规格尺寸:1.0m*20m*0.0025 m/卷 |
2.每平米重量:260ɡ/㎡, |
2.颜色:白色 |
3.材料成分:黏胶纤维 |
二、服务要求 |
1.货物送达地点:南京 |
2.货物包装费、运输费均由供货方负责 |
3.货款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
4.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交付 |
注:技术(服务)规范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响应被否决。